武陵冉氏二
二 冉氏土官、土司与酉阳民族关系述论
从笔者对民族关系的理解来看,民族关系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民族关系主要表现在政治交往、经济交往、文化交往及社会生活交往等方面。酉阳土司时期的民族关系也不例外。冉氏土司一脉由中原入西南夔万,再军事移民而至酉阳,形成冉氏在酉阳最为显赫的一支。 其统治对当地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交通、生产和生活有重大影响。
(一)东白西冉:行政统治中的分庭抗礼
“在酉阳境内,大体以中部毛坝盖山脉为分水岭,把酉阳分为东西两个部分。酉西,溪河属长江—乌江水系;酉东,溪河属长江—沅江水系。”[1]酉阳在族群特征、文化习性等方面有着明显的差异。宋元时期,冉土司对酉东鞭长莫及,只是形式上的统治,无法对之实行有效控制,形成相对的权力真空。其时势力局限在酉西,田、彭、白三大姓未进入酉东时,冉土司面临强大的苗蛮集团威胁,在形式上对酉东履行统治。元末明初,苗蛮叛乱,白姓与各姓群众自湖南、湖北、江西迁移屯扎在湖南龙山里耶大江坪,后进军酉水流域深山区,到今酉阳东部后溪茶园坝,七姓群众歃血为盟,视为同胞,以茶园坝杉树塆为行军衙署,施展谋略,配合勇力,联合驱逐蛮夷,在蛮王盖(今酉阳麻旺境)把蛮夷首领斩除,建造衙门,设立监狱土牢,夺取山川河流、田野产业,占据大江小江两河流域,在酉阳两河(1952年8月划入黔江)等地获取土地。朱元璋封敕白象为民众“独立长官”,管辖酉水军民,苗蛮顺服,土王归顺称臣,插标为界,招回流民百姓,派丁派差,社会渐得礼治,酉东酉西分庭抗礼直到清代[2]。白氏土官由此在酉阳东部建立实际上的权威统治。《南阳白氏族谱》记曰:“此时,地界未入川楚,原无统辖,虽冉、田二姓亦追贼有功,只是贵州营溪、甲宿、渤海、井干、邑梅、麻杜、石耶、地坝、高洞等处概归冉土司统驭,自立把界官衙,独我大、小两江之民不服土司控御,愿立我祖白豫为独立长官,总管合洞军民,不得造次作叛。单言豫祖下车之时插边为界,众姓感其除害有功,乐任驱策,并不服土司调遣,土司势孤,因与我祖联姻,永远和好,世代亲睦,仍守现职,坐镇酉东,每年节礼申敬,两释猜疑。”宣慰使冉跃龙与白氏联姻结好,娶后溪白姓总管白邦镇之长女白再香为夫人,以笼络白氏土官(又称白总管,总管为元代土官职称)。
由上所述,冉氏土官土司在酉阳的统治,当地土著并不苟同,特别是酉阳东部的诸洞苗蛮的叛乱,冉氏并不能有效控制。而由另一支外迁移民白氏率其他姓氏土民兴兵镇压,而与冉氏分庭抗礼,使冉氏不得不联姻结盟,分而治之。酉阳在土司时期形成“东白西冉”的实际上的统治格局。改土归流后酉阳实行流官制度,军政大权为流官所有,并对酉阳直隶州的管理更为严密,清《世宪宗皇帝实录》有详细记载。
(二)赶苗拓业:民族迁徙与民族纷争
“赶苗拓业”虽不见于正史记载,却大量存在于武陵山及周边民族地区的方志、碑刻、族谱与民间口传史料里,又被称为“赶苗夺业”、“赶苗图业”、“赶苗夺籍”、“赶蛮夺业”等。这是一场发生于渝、鄂、湘、黔、川、滇、桂广大地域,萌芽于元代、贯穿明朝、延及清初的重大历史事件。是封建王朝的统一意志与行动,也是历来中央皇朝“平蛮”政策在明代的延续与具体实施。它首倡于开国皇帝朱元璋,贯穿于整个明王朝统治时期,并延续到清朝。由官军与土司兵在朝廷“平蛮将军”的统一指挥下进行,针对的是不顺从中央王朝统治的各地少数民族群众。给被剿杀、驱赶的相关民族带来巨大灾难,造成新的族群互动与聚居状态[3]。 “必须指出,在明代史书中因把‘苗’的名称经常作为对南方少数民族的泛称。故除了在湖广、贵州等地出现的东苗、西苗、仁苗等名称以外,还把一些原不是苗民的其他民族的人也统称之为‘苗蛮’。”[4]《清史稿?土司传》谓之:“无君长不相统属之谓苗,各长其部,割据一方之谓蛮。”“赶苗拓业”中的苗,涉及到许多南方少数民族,史书一般统称为“诸洞苗蛮”。冉氏土司一脉移民酉阳就为“赶苗拓业”。(乾隆)《酉阳州志》引《冉氏族谱》:“人才之孙守忠,镇守诸洞獠,洞苗率服。改寨为州,盖南宋时置,其后冉氏子孙遂世有之。”这是宋建炎三年(1129)之事。在土司时期的酉阳,特别是有明一代,冉氏土司参与了多起“赶苗拓业”的活动。范围既有本土,也应征调赴贵州。兹举二例:
宣德元年春正月,命贵州总兵官都督萧授罢刺惹洞。初,授奏,酉阳宣抚司宋农里石堤洞军民,被刺惹洞长向谋杓、赏男、谋古赏、若阿昆等连年功劫,烧毁房舍,杀人劫财,委官抚谕不服,又功劫后溪洞,洞长集土人据之,生擒蛮寇六人,已斩首示众,今仍猖獗。再遣人招之,如复梗化,则调附近施州等卫所,及酉阳等宣抚司汉土兵并力剿之。
——《明宣宗实录》卷十三118
弘治十二年七月,四川酉阳宣抚司土民冉通等并保靖、永顺二宣慰司彭世珑、彭世麒并奏,邑梅副长官杨胜刚父子谋据酉阳,结构俊倍等洞长杨广震等,号召宋农、后溪诸蛮,聚兵杀掠,荼毒夷民,请发兵讨之。兵部先据酉阳宣抚司冉舜臣奏,已遣抚谕发兵。至是再议,谓酉阳溪洞连络,易相煽动,不早为区处,恐各洞蜂起,卒难剿平。请行镇巡官谕之,如不听,仍如前奏,发重庆等卫官军并播州、酉阳宣慰司土兵,耀武以威之,终弗靖,则行令湖广守臣发永顺、保靖二宣慰司土兵合剿,从之。
——《明孝宗实录》卷一百五十二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