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郡

2013年06月28日 | 阅读:1434次 | 关键词:

春秋战国时期称南阳的地区颇多。鲁国的南阳指泰山以南、汶水以北地。晋国的南阳指太行以南、黄河以北地区。战国时期魏国的南阳,一部分属韩国(公元前263年,秦国大将白起进攻韩国取南阳,韩本部与上党郡被分隔),伏牛山以南、汉水以北地亦称南阳,分属韩楚。秦朝时期南阳郡设于秦昭王三十五年(公元前272年),为秦国夺取楚国之地而设,治所在宛县(今河南南阳)。以宛为治所,置南阳郡。两汉之际,南阳郡辖二十六县,其时辖地在今河南熊耳山以南叶县内乡之间和湖北省大洪山以北应山郧县之间的大部分地区,后逐渐缩小。隋朝开皇三年(公元583年)废,隋大业三年(公元607年)复置。唐朝初期废除,唐天宝至德年间又曾改邓州南阳郡改良穰县(今河南邓县)为治所。元、明、清诸朝的南阳府治在南阳,即汉朝的宛县、今河南省南阳市。此支赵氏为天水赵氏分支,其开基始祖为东汉太傅赵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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