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氏郡望
京兆郡:亦称京兆郡、京兆尹,实际是上不是一个郡,而是中央政府所在的地域行政大区称谓。“尹”为太守。西汉太初元年(丁丑,公元前104年)改右内史置京兆尹,为三辅之一,治所在长安(今陕西西安)。三国曹魏文帝黄初元年(庚子,公元220年)改京兆尹为京兆郡,治所在长安(今陕西西安),其时辖地在今陕西秦岭以北、西安市以东、渭河以南至华县一带。曹魏黄初二年(辛丑,公元221年)封皇子礼为秦公,以京兆郡为秦国,曹魏黄初三年又改名为京兆国。魏明帝青龙三年(乙卯,公元235年)封皇子洵为秦王,改京兆国为秦国。齐王(曹芳)正始五年(甲子,公元244年)改为京兆郡,今西安,下属五县,除周至、户县外,均在辖区内。西晋时仍置京兆郡于长安,辖区较三国魏时缩小。十六国至南北朝时期前赵、前秦和后秦、西魏、北周相继建都长安(后秦称常安),均在此设置京兆郡(或尹)。隋、唐两朝均都长安,另建新城。隋朝时期称大兴城。唐高宗永徽四年(癸丑,公元653年)改名长安城,在长安城周围的京畿地区,以雍州为京兆府,置京兆尹。以上称京兆者,均指京师及其附近地区。隋、唐两朝均设京兆尹(郡、府)或雍州,作为郡级建制以统长安、大兴(唐改为万年)等二十余县。唐朝以后,长安城不复为都,发展受到一定影响,但仍不失为一个重要的地方性都会。金、元两朝在陕西置京兆府(路),此“京兆”与建都之地无关,其时辖地在今陕西秦岭以北、西安市以东、渭河以南、华阴以西一带地区。北洋政府改顺天府为京兆地方,府尹为京兆尹,符合金朝以前“京兆”之意。民国政府成立时废黜。
汲郡:西晋朝泰始二年(丙戌,公元266年)置郡,治所在汲县(今河南汲县),其时辖地在今河南省汲县,不久即废。宋朝时期辖地在今河南省卫辉县。
清河郡:西汉高祖刘邦五年(己亥,公元前202年)置郡,后屡改为国,汉元帝永光年间(公元前43~前39年)后期为郡,治所在清阳(今河北清河)。东汉改为国,移治甘陵(今山东临清),其时辖地在今河北省清河县至山东省博兴县、临清县一带地区。元朝以后辖地在今河北省清河市及枣强县、南宫县各一部分、山东省临清县、夏津县、武城县及高唐县、平原县各一部分地。
上党郡:“上党”在字面意思指山上的高地,“上与天为党也”,故名。上党地名最早见于春秋时期的晋国,此后赵魏韩三家分晋,都占据了上党地区的一部分,战国时期韩国置郡,但是具体的郡置如今已经难以考证。秦始皇统一天下后分地为三十六郡,上党郡承之,是其中大郡之一,治所在长子(今山西长子),这个郡级行政区划辖治范围大致是以今天山西省长治市为中心的山西省东南部地区。西汉时期沿置,辖县十四个;东汉时期辖县减少到十三个。三国时期,上党郡治所向东北迁移到壶口关(今山西长治北部,但不是壶关县)。西晋时期,辖县十个,郡治进一步向东北迁移到潞县(今山西潞城东北部)。十六国时期,除后周政权短暂改名为潞州外,上党郡基本被保留,到北魏时期郡治又迁回壶关。隋朝建立后,废并原壶关县,建上党县,并将上党郡治迁往上党县(今山西长治市区),辖县十个。唐朝时期,改上党郡为潞州,从此上党郡之名不复存在,但之后历朝历代仍保留上党县,直到明朝嘉靖八年(己丑,公元1529年),改上党县为长治县,从此上党作为地名不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