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春 中国共产党七届二中全会召开

2013年06月30日 | 阅读:1797次 | 来源:百姓通谱网 | 关键词:

        中国共产党七届二中全会是指1949年3月5日到13日,在中国人民革命战争取得全国性胜利的前夕,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在河北建屏县西柏坡召开的第二次全体会议。全会主席团由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任弼时组成。全会听取并讨论了毛泽东的报告,批准了1945年6月七届一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批准了由中国共产党发起的关于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及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建议,批准了毛泽东主席关于以八项条件作为与南京政府进行和平谈判的基础的声明,并通过了相应的决议。
全会认为今后解决国民党军队的方式,为天津、北平、绥远三种方式。即战斗的方式,和平改编国民党军为人民解放军的方法,和暂时让其原封不动,待条件成熟后再进行改编的方法。全会指出:在新形势下,按照后两种方式解决问题的可能性增加了,应当注意和学会运用这些方式。全会还号召全军在保持“战斗队”的前提下,应迅速加强“工作队”的作用。 

        全会着重地讨论了党的工作重心由乡村转移到城市的问题。全会指出,从现在起,开始了由城市到乡村并由城市领导乡村的时期。工作重心必须放在城市,必须用极大的努力去学会管理城市和建设城市。在领导城市工作时,党必须全心全意地依靠工人阶级,团结其他劳动群众,争取知识分子,争取尽可能多的民族资产阶级及其代表人物,以便向帝国主义者、国民党、官僚资产阶级作政治斗争、经济斗争和文化斗争,并向帝国主义者作外交斗争。党要立即开始着手建设事业,一步一步地学会管理城市,并将恢复和发展城市中的生产作为中心任务。 

        会充分地研究了经济政策问题,指出,中国现代工业最大的和最主要的部分集中在中国官僚资产阶级手里,没收这些资本归人民共和国所有,就可使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成为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成份。对于分散的个体的农业和手工业,必须谨慎地、逐步地而又积极地引导它们向着现代化和集体化的方向发展的。在革命胜利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还需要尽可能地利用城乡私人资本主义的积极性,以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同时要对它不利于国计民生的消极作用进行限制。

        全会指出,革命在全国胜利并解决了土地问题以后,中国还存在着两种基本的矛盾:国内是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国外是中国和帝国主义国家的矛盾。因此,工人阶级领导的国家政权不是可以削弱,而是必须强化。 

         会提醒全党要警惕骄傲自满、以功臣自居的情绪的滋长,警惕资产阶级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全党同志务必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全会还根据毛泽东的提议,作出禁止给党的领导者祝寿和用党的领导者的名字作地名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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