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子明之“草书状态作品”评

2013年04月08日 | 阅读:638次 | 关键词:

  翟子明兄邮寄给我他的书法近作《翟子明书法选》,其中引人注目的,是他的新创造“草书状态作品”。
  什么叫做草书状态作品?和一般的草书有什么不同?
  简单说,就是看起来像大草(狂草),实际上呢,一个真正的“字”也没有,甚至连一般草书的偏旁不收或符号也很少,但看起来有很像是草书的书法作品。
  老实说,大草对于一般的观赏者,和甲骨文或大小篆对于他们是一样的——反正是看不懂,只要觉得这个作品好玩、过瘾就行了。
  这样不够专业的欣赏态度,其实反倒更接近艺术鉴赏的真谛——艺术是有意味的形式,不在乎看得懂看不懂,而在乎好看不好看、喜欢不喜欢、好玩不好玩,至于“过瘾”,则是一个很高的层次了,对于作品而言。
  此事足够新奇,可以引人思考的问题很多:
  为什么不写真正的草书而非要写不是草书的草书?这样的发明有意义吗?这种书法作品会被承认吗?它在书坛将来会占有一席之地吗?翟子明的书风如何——比如,是现代的抑或传统的?
    翟子明:1947年9月生于广东省惠州市,著名书法家,文化学者,翟体书法创始人。自幼喜爱书法及书法理论研究,又涉文字及文字平仄音研究,造诣颇高,成果显著,多家著名学府讲学授教,桃李三千,著有《汉字平仄音》一书,由中国艺术出版社出版发行。当过高校“9.5”工程重点教材编委并撰写过《中国书法篆刻鉴赏》专章,为岭南出版社编辑过好几本南北朝前后的碑拓或集联(那些碑拓几乎全部是我最喜欢的,例如安道一的《泰山金石峪金刚经》和《四山摩崖》,以及大约同一时期《开通大褒斜碑》和《瘗鹤铭》等),又兼任《弘毅轩》副社长,临帖习碑,眼界极宽,思考也多,见解也多,更重要的,翟子明不但文章好理论行,他的书法作品,也很有自己的风貌,尤其是大草,他的书法作品曾经得过广东省的鲁迅文艺奖,对传统,研习得很多,对书坛的现代思潮,思考得也很多,所以,我猜想他创造草书状态作品内心的用意,主要是要出新。
  书法出新是一大难题,因为,远的不说,就是从晋朝以来迄于今1800年间,已经出过多少伟大的书家,从王羲之一直到康有为等等,篆隶真草,各种各样的风格,绮丽的、伟岸的、狂放的、秀媚的、宽博的、紧收的、潇洒的、简约的、丰腴的、瘦劲的、细软的、厚重的、鲜嫩生涩的、古拙的老辣的、圆润的、锋利的、平正的、欹侧的、修长的、扁方的、小心拘谨的、大胆放纵的、中规中矩的、完全打破规矩胆大妄为的……种种风格,像万花筒,令人眼花缭乱。
  要出新谈何容易!
  单就大草而言,情况也是一样的复杂。书法史上,好像大家一致公认的狂草大师,总离不开张旭、怀素、米芾、黄山谷几个,当然大宗师还是二王,他们导乎先路,唐宋的草书家开始不把大草书当作实用工具而是当作审美的作品(线条的、布局的、墨色的、乃至情趣的和气韵的等等)来对待,因此,大草的标准审美风范,主要是狂放、流畅、圆转、连贯,在此基础上才追求内在的气韵(例如苍润、稳重、气力内敛等等),所以,倘若论楷书和行草,苏东坡胜黄庭坚(同是学习《瘗鹤铭》,苏东坡的其神韵,而黄山谷只是得其形体),但倘若比赛狂草,则苏东坡没法和黄庭坚比,因为据知,苏东坡根本就不写大草。
  此后,写草书的人汗牛充栋,但大家耳熟能详的,便寥寥无几了。因为要狂要颠,总是比不过张旭米芾和怀素一干人等,因此,后代的书家,能给人留下印象的,往往是以风格的独特和出新取胜。例如,张瑞图的方笔侧锋硬转折 ,竖行讲行气,单字讲横势;徐青藤的拖泥带水满纸苍茫点;解缙的圆圆转转粗粗细细绵绵不断;傅山的只讲通篇气势不管局部弊病一笔下去横扫千军等,都是;至于吴说的游丝书,独特倒是独特,但基本上属于旁门左道不足论也,至少我以为。
  翟子明的大草作品,我见到的,是属于雄健豪迈、刚强放达一路,他喜欢北碑,临写过许多北碑字体,例如泰山金刚经和四山摩崖,也临过瘗鹤铭和石门铭,用宿墨(看作品,似乎还用过指书)这些雄健跌宕的书风,自然会融入他的草书作品之中。南人北风,翟子明的草书风格已经颇为鲜明。
  那么,翟子明既然在大草方面已经驾轻就熟,为什么还要尝试一种可能是得不到广泛认同的新鲜玩艺儿呢——毕竟,不是书法的书法,在一般人的眼里,简直就是没事找事。
  翟子明自有它的追求。
  简单说,中国的书法起源于实用目的:从夏商周的贞人在甲骨上记录占卜的结果、工匠在青铜器上记载某件器皿的归属、用途和吉祥语,到用竹木简牍书写奏章或者其他纪事,一直到帛、尤其纸的发明之后用于几乎一切当时的信息记录和信息交流(抄经、记史、书信往来等等),以及艺术创作(歌赋文章),书法从来就是实用的。大约在王羲之被捧上天的唐朝之后,书法作为一种艺术品的地位,才在上流社会流行起来。就这样,书法除了他的实用功能之外,他的审美功能也就逐渐成为一种独立的功能,可以和他的使用功能一样被广泛关注。
  随着时间的推移,到宋代之后,尤其是大草的出现,书法的两种价值,才开始“本末倒置”起来——作品的流传,不在于它记录了什么内容,而在于它写得好不好看,就是说,大草的出现使书法的社会功用,在很大程度上脱离了书法之赖以产生的根本原因,而演变为和国画一样,只是用来挂在厅堂上欣赏的。
  其实,绘画(不只国画,其实古今中外一切绘画概莫能外)也许最初曾经有过某种记录功能或者宗教功能,但很快的,绘画就脱离了这种实用功能,而仅仅依赖于他的审美功能而存在(像《韩熙载夜宴图》那样极富传奇色彩度和绘画有关的故事,在整个中国内知识界的绘画史上,真是少之又少,少得简直可以忽略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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