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郡:原为高平县(今宁夏固原),西晋朝泰始元年(乙酉,公元265年),将汉朝原有的山阳郡改为高平郡,治所昌邑(今山东巨野),辖七县,统辖范围包括今山东巨野、金乡、嘉祥、兖州、鱼台、邹县等地。两汉、十六国、北魏均有此县。北周改为平高郡(今宁夏固原)。汉朝时期有“高平第一城”之称,言其险固。北魏时期在这一带置军镇,置郡,皆称高平。南朝宋移治高平(今山东微山),北齐移治任城(今山东济宁),隋朝开皇初年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