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市场“黑帮”疯狂敛财 辛氏兄弟数罪并罚判13年

2013年05月17日 | 阅读:360次 | 来源:百姓通谱网 | 关键词:

        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天召开“三打”案件宣判大会,对被告人辛朝森等1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进行一审宣判。辛朝森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据介绍,2006年6、7月,被告人辛朝森在东厦北路浮西村路段非法围占土地并搭建成的顺心茶苑中开设棋牌室,提供场所供人赌博。2007年6、7月,辛朝森、辛和东兄弟出资收购了汕头市粤东水产中心市场并获得经营权后,雇佣包括被告人黄辉、蔡高腾等二三十人,采用扣留货物、辱骂、甚至殴打等手段,有组织地向前来购货的顾客强行收取所谓交易服务费,大肆进行敛财。

  辛朝森、辛和东纠集多人为非作歹,实施违法犯罪,形成人数较多、较为稳定的违法犯罪组织。该组织以茶苑、水产市场为中心,一方面在市场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另一方面开设赌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通过在水产市场收取所谓交易服务费、开设停车场收取停车费、强占土地出租、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共牟取经济利益达800多万元,先后实施多宗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开设赌场及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

  法院审理认为,辛朝森、辛和东兄弟的行为皆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依法对他们数罪并罚,分别判处辛朝森和辛和东有期徒刑13年,并各处罚金3万元。同案人陈允国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黄辉等人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至9个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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