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文氏宗亲总会章程

2013年04月13日 | 阅读:1594次 | 来源:百姓通谱网 | 关键词: 文氏

湖北省文氏宗亲总会是湖北省文氏宗族的最高组织形式,为了做到有章可循、规范组织形式、活动内容、目标任务、特制订本章程。

组织形式

一、湖北省文氏宗亲总会是湖北省文氏宗族的唯一最高组织形式,负责策划、组织、指导全省的宗亲活动。

二、湖北省文氏宗亲总会设会长1人;顾问、副会长、委员若干人。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

三、湖北省文氏宗亲总会下设分会若干,分会负责组织各地的宗族活动,对总会负责并向总会汇报工作。

四、湖北省文氏宗亲总会下设秘书处,秘书长由会长任命。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作为处理日常事务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值班、接待来访、提供文稿、收集资料、处理信息、上传下达等工作。

五、湖北省文氏宗亲会每年召开一次湖北文氏宗亲代表大会,除顾问、副会长、委员不得缺席会议外,各地还应派部分代表参加会议,年会议程:

1、由会长作工作报告。

2、修改宗亲会章程。

3、审议工作报告。

4、选举、调整宗亲会领导班子成员。

六、各地可依宗亲分布情况,结合历史惯例,成立相应的文氏宗亲组织。名称为“宗亲会”或“理事会”均可,负责本辖区的日常工作,并向上级宗亲组织汇报工作。

服务方向

七、湖北省文氏宗亲总会作为民间组织,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政府的法律法规。

八、服务湖北文氏宗亲、联谊湖北文氏宗亲、繁荣湖北文氏宗亲是宗亲总会的服务宗旨。

1、积极热情为族人排忧解难。少数族人因家庭、生活、工作、情感、子女入学等方面遇到特别困难,总会应督促地方宗亲组织或族人出面。沟通地方有关部门或运用总会基金协助解决。

2、帮助维护族人基本权益。族人的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或因人因事含怨受屈,总会应运用法律和其它手段出面协调解决。

3、尽快实现湖北文氏统一氏族世系。通过网上发布信息或实地寻觅,查清楚湖北文氏居住、分布情况,帮助无族谱或族谱不全的文氏支系造谱、续谱。以史为证并征求各方意见求同存异,最终形成湖北文姓的统一氏族世系表。

4、推动湖北文氏企业家的相互了解、联系,使之相互扶持、发展状大。收集和整理致富信息,帮助少数宗人脱贫致富。促进整个文氏宗族的大富裕、大繁荣、大发展。

职责义务

九、总会成员应把自己当作文氏族人的公仆。要以族事为重,乐于吃苦、勇于牺牲个人利益、敢于维护族人权益。

十、总会成员要做到:个人分管的工作要兢兢业业去做,总会布置的任务要不折不扣地完成,总会发出的号召要积极响应。

十一、总会成员要为总会筹措和积累资金出谋出力。除个人在重大活动中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外,还通过本族企业家、实业家、知名人士,为族事活动筹集必要的资金。总会及下属组织不允许以任何借口向族人摊派资金。

十二、凡多次开会不到,布置任务难以完成的总会成员,作自动除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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