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郡

2013年05月26日 | 阅读:1710次 | 关键词:

  桂阳郡:亦称南平郡,治所在彬县,即今湖南彬州,辖今湘南粤北。桂阳历史悠久。桂阳上龙泉村有距今一万八千多年的旧石器时代晚期人类遗址,与北京周口店“山顶洞人”年代相符,被誉为“龙泉文化”。公元前二十六世纪,祖神作耒于郴,教民耕种,桂阳之嘉禾(今嘉禾县)被视为禾仓堡,桂阳留下“神田占岁”的历史记载。春秋战国时期,桂阳属荆州楚地,《史记》记载:“游腾为公仲画策曰:请中封以桂阳为小令尹,则有楚。”可见桂阳与楚国的开成与兴旺同龄。至秦统一六国,施行郡县制,全国设三十六郡,桂阳为郴县地,属长沙郡。秦末汉初,汉高祖刘邦(己亥,公元前202年)分湖南地一国四郡始置桂阳郡,辖长沙郡南部及粤北地区,先后领郴、临武、便(永兴)、耒(耒阳)、南平(蓝山)、桂阳(连州)、阳山、含匡、曲江、浈阳、阴山等十一县。至宋建隆四年(癸亥,公元963年)郴州桂阳郡设桂阳郡军事(郴州军)废去郡的建制,桂阳郡史长达一千一百六十五年。南北朝时期,桂阳郡曾一度改为桂阳国,唐朝贞元二十年(甲申,公元804年)朝廷设桂阳监于平阳县城,直属朝廷管辖,专事冶炼。宋朝绍兴三年(癸丑,公元1133年),桂阳监升为桂阳军,元朝至元十四年(丁丑,公元1277年)桂阳军升为桂阳路,设总府。明朝洪武元年(戊申,公元1368年)桂阳路改为桂阳府,明洪武九年(丙辰,公元1376年)桂阳府改为桂阳州。清朝雍正十年(壬子,公元1732年)桂阳州升为桂阳直隶州,隶衡永郴桂道。民国二年(癸丑,公元1913年)桂阳直隶州改为桂阳县至今。
【“彬县”应为“郴县”,“彬州”应为“郴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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