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氏郡望

2013年05月26日 | 阅读:929次 | 关键词:

郡望
  溧阳郡:始建于楚、汉之际,西汉朝时期定为郡,后或为郡,或为县,其时辖地包括今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丹阳市、宜兴市、安徽省郎溪、广德、浙江省长兴等一带地区。宋朝时期辖地曾一度扩展至整个太湖及无锡地区。由于地处山区,历年战祸动乱,该地区均为人们避难之地。今仅为常州市下属县级市,位于苏、浙、皖三省交界之地,有著名的天目湖风景区。
  高密郡:西汉本始元年(戊申,公元前73年)改胶西郡置高密国,治所在高密(今山东高密),当时其时辖地在今山东省高密市,治所在高密。东汉时期改郡为县,隶属北海郡。西晋复置国,南朝宋改为郡,移治桑犊城(今山东潍坊)。南北朝后宋改为郡,治所在桑犊城(今山东潍坊),当时其时辖地在今山东省高密市一带。
京 兆:亦称京兆郡、京兆尹,实际上“京兆”不是一个郡,而是中央政府所在的地域行政大区称谓,“尹”为其太守。西汉太初元年(丁丑,公元前104年)改右内史置京兆尹,为三辅之一,治所在长安(今陕西西安)。三国曹魏文帝黄初元年(庚子,公元220年)改京兆尹为京兆郡,治所在长安(今陕西西安),其时辖地在今陕西秦岭以北、西安市以东、渭河以南至华县一带。曹魏黄初二年(辛丑,公元221年)封皇子礼为秦公,以京兆郡为秦国,曹魏黄初三年又改名为京兆国。魏明帝青龙三年(乙卯,公元235年)封皇子洵为秦王,改京兆国为秦国。齐王(曹芳)正始五年(甲子,公元244年)改为京兆郡,今西安,下属五县,除周至、户县外,均在辖区内。西晋时仍置京兆郡于长安,辖区较三国魏时缩小。十六国至南北朝时期前赵、前秦和后秦、西魏、北周相继建都长安(后秦称常安),均在此设置京兆郡(或尹)。隋、唐两朝均都长安,另建新城。隋朝时期称大兴城。唐高宗永徽四年(癸丑,公元653年)改名长安城,在长安城周围的京畿地区,以雍州为京兆府,置京兆尹。以上称京兆者,均指京师及其附近地区。隋、唐两朝均设京兆尹(郡、府)或雍州,作为郡级建制以统长安、大兴(唐改为万年)等二十余县。唐朝以后,长安城不复为都,发展受到一定影响,但仍不失为一个重要的地方性都会。金、元两朝在陕西置京兆府(路),此“京兆”与建都之地无关,其时辖地在今陕西秦岭以北、西安市以东、渭河以南、华阴以西一带地区。北洋政府改顺天府为京兆地方,府尹为京兆尹,符合金朝以前“京兆”之意。民国政府成立时废黜“京兆”之称。
  桂阳郡:亦称南平郡,治所在彬县,即今湖南彬州,辖今湘南粤北。桂阳历史悠久。桂阳上龙泉村有距今一万八千多年的旧石器时代晚期人类遗址,与北京周口店“山顶洞人”年代相符,被誉为“龙泉文化”。公元前二十六世纪,祖神作耒于郴,教民耕种,桂阳之嘉禾(今嘉禾县)被视为禾仓堡,桂阳留下“神田占岁”的历史记载。春秋战国时期,桂阳属荆州楚地,《史记》记载:“游腾为公仲画策曰:请中封以桂阳为小令尹,则有楚。”可见桂阳与楚国的开成与兴旺同龄。至秦统一六国,施行郡县制,全国设三十六郡,桂阳为郴县地,属长沙郡。秦末汉初,汉高祖刘邦(己亥,公元前202年)分湖南地一国四郡始置桂阳郡,辖长沙郡南部及粤北地区,先后领郴、临武、便(永兴)、耒(耒阳)、南平(蓝山)、桂阳(连州)、阳山、含匡、曲江、浈阳、阴山等十一县。至宋建隆四年(癸亥,公元963年)郴州桂阳郡设桂阳郡军事(郴州军)废去郡的建制,桂阳郡史长达一千一百六十五年。南北朝时期,桂阳郡曾一度改为桂阳国,唐朝贞元二十年(甲申,公元804年)朝廷设桂阳监于平阳县城,直属朝廷管辖,专事冶炼。宋朝绍兴三年(癸丑,公元1133年),桂阳监升为桂阳军,元朝至元十四年(丁丑,公元1277年)桂阳军升为桂阳路,设总府。明朝洪武元年(戊申,公元1368年)桂阳路改为桂阳府,明洪武九年(丙辰,公元1376年)桂阳府改为桂阳州。清朝雍正十年(壬子,公元1732年)桂阳州升为桂阳直隶州,隶衡永郴桂道。民国二年(癸丑,公元1913年)桂阳直隶州改为桂阳县至今。
【“彬县”应为“郴县”,“彬州”应为“郴州”。】
  建康郡:十六国时期前凉国置郡,治所在今甘肃省高台西南。南北朝时期北朝魏废黜。唐朝武则天执政时期,王孝杰曾于今高台东南置建康军,后其地归入吐蕃(今新疆)。
宣城郡:宣城郡始建于晋朝,西晋朝太康二年(辛丑,公元281年)从原丹阳郡中分出来的,治所在宛陵(今安徽宣城),辖十一县。辖境包括今繁昌、南陵、青阳、池州、石台、太平、泾县、宁国、广德等地。隋、唐两朝有宣州宣城郡,其时或废州存郡则为宣城郡,或废郡存州则为宣州。
陈留郡:秦王嬴政二十六年(庚辰,公元前221年)置陈留县,汉武帝元狩元年(己未,公元前122年)改置陈留郡,治所在陈留(今河南开封)。其时辖地在今河南省东部至民权县、宁陵县、西至开封市、尉氏县、北至延津县、南至杞县一带地区。北魏时期改治到浚仪。隋朝开皇初年(辛丑,公元581年)废黜,隋、唐两朝皆为汴州陈留郡。1957年丁酉并入河南省开封县。
  河南郡:秦朝时期名为三川郡。西汉高宗二年(丙申,公元前205年)改为河南郡,治所在雒阳(今河南洛阳),其时辖地在今河南黄河南部洛水、伊水下游,双洎河、贾鲁河上游地区及黄河北部原阳县一带地区,辖二十二县,大致相当于今河南省孟津、偃师、巩义、荥阳、原阳、中牟、郑州、新郑、新密、临汝、汝阳、伊川、洛阳等县市。东汉时期既都洛阳,为提高河南郡的地位,其长吏不称太守而称尹。隋朝初年被废黜,后又复为豫州河南郡。唐朝时期为洛州河南府,其辖境都远小于汉朝时期的河南郡。元朝时期为河南路,明、清两朝时期均为河南府。民国时期建为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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