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钱遵王与钱氏家难之瓜葛

2013年03月30日 | 阅读:346次 | 来源:百姓通谱网 | 关键词:

一、

俩钱之亲缘
遵王于分为牧斋之族曾孙。
对于遵王的亲缘,牧斋是比较冷淡的,并不在意血缘关系,时而称孙,时而称曾孙,弄得一些学人也不很理解,直写作族孙。
从钱牧斋自述家谱与钱曾年谱来看,俩家的确出于一个祖宗,即钱昌宗,夫人周氏,生二子,长子曰镛,字国器,夫人顾氏,生三子,名德、智、信。国器君为鹿园支钱氏始祖。其族后人为常熟闻人的有钱衡、钱泮、钱庶、钱岱等人。泮与庶为族兄弟;岱为庶嫡孙。
仲子玺,又名琛,字时用,元配邵氏,生一子;继配顾氏,生三子,名虎、友仁、友义。时用君为奚浦支钱氏始祖。其族后人为常熟闻人的有钱顺时、顺德兄弟以及牧斋本人。
昌宗君为牧斋之九世祖、为遵王之十二世祖。遵王之曾祖钱岱与牧斋为同辈。
可见俩钱之亲缘相隔颇远。
二、俩支之即离
明清两朝常熟同邑钱氏甚夥,惟鹿园与奚浦俩支先后称雄。俩支钱氏之若即若离,关系微妙。
首先得意的是鹿园支,有钱衡者,于永乐年间宦游京师,宣德元年拜吏部稽勋司主事。之后,有钱庶、钱泮同辈俩人先后中进士;又有钱籍、钱岱同辈俩人先后中进士。鹿园支钱氏即富且贵,横行不法于乡里。尤其是钱岱(1523~1602)对牧斋有直接影响。
牧斋之高祖(即四世祖)元桢处世艰苦,卒年四十二;曾祖体仁稍整家产,有长子顺时、次子顺德俩人先后中进士,从此大振。只是顺时卒年二十九,家境顿陷困窘。(请注意,古代考进士的早期投资甚夥;待为官后收回成本。顺时中进士的当年即去世,可想而知,家境如何。)虽有顺德等兄弟帮助,顺时后代不至于艰辛难挨。但同时代的钱岱势焰冲天,顺时子孙只能低调乡里。顺时子世扬时常受气于鹿园支钱氏,在牧斋文集里留有记录。
钱岱晚年宠爱小姬郑氏以娱老,郑氏去世,岱亦厌世而去,卒年八十二。随后鹿园支钱氏中落,同时奚浦支钱氏因牧斋得高科而得意。牧斋通籍达五十年,在位期则短,先后累计仅六年之余,其余四十余年为乡宦于乡里。牧斋并非笃行道德人士,对鹿园钱氏偶有不善之举。《读书敏求记》记载,其父讳嗣美屡受牧斋气。
牧斋于天启、崇祯两朝虽然屡受挫折,削籍居乡,但其势焰不减。待顺治二年,牧斋降清输诚,乡里反倍遭蹂躏;顺治三年,牧斋辞职返里,声势远不及往年;接着遭际异己搀慝之言,两入清狱,虽然全身返回,之后,仅能畏缩于世。反观此时鹿园钱氏如同老藤开花,枝长叶茂。钱裔僖(字嗣希)、祖寿(字福先)、延宅(字大士)三人于顺治朝中进士,前者为遵王嫡叔,后俩人为遵王同祖兄弟;另有召中举,为遵王嫡长兄。宜遵王重理家业,筑楼修园。
清初闻人钱陆灿不为官,但在文坛有名望,晚年主持编写康熙县志;亦为鹿园支后人,系钱泮四世孙;遵王之八世祖津是陆灿之七世祖;故陆灿为遵王族叔。俩人亲缘较牧斋——孺贻为近。
清初,牧斋本支人才稀疏,其子孺贻于顺治三年中举,但于牧斋生前未能出仕,(待牧斋身后,谒选出任永城县令,升大理评事,未到任,遂归)。故在牧斋生前每叹子不才。牧斋有同祖弟谦贞,在乡里口碑颇佳,但与牧斋少融洽,去世较早(1646年,享年54岁)。谦贞子孙保,字求赤,为诸生,不合时宜,人见之而却走。孙保有二位胞弟,也不显世。还有钱龙惕者,亦为奚浦支后人,于牧斋为族子,为诸生,有诗人之目,不参与政事,尚不能入名流。
清初常熟又有一支钱氏冒尖,即钱朝鼎——瓆一支。朝鼎字禹九,号黍谷,是清初三十年内常熟为清朝官吏职级最高之人(不计牧斋),其子瓆,字孚美中举(1669年)后为吏于户部。
所以,牧斋晚年在家乡的地位式微,与禹九则距离较远,即在本支内缺少得力之晚辈,遂于同宗同邑的钱岱——时俊支寻找支持。《牧斋全集》中多处可见,福先、大士皆与牧斋亲近。遵王为时俊长子嗣美之三子,得嫡叔裔僖、族兄福先、大士、胞兄召之助,本人又善于周旋诸老左右,遂得牧斋一心一意栽培。
如果不考察这些背景,则不能理解钱遵王何能受牧斋老人之宠。
三、财务之往来
牧斋晚年生计颇艰,一是距离官场已远,二是失宠于朝廷中枢,三是两下廷狱,失财颇
多。赖其存活的家口颇多,妻妾至少四人(原配陈夫人、孙爱生母朱夫人、居桂村的王夫人、柳夫人),子一,孙一(不计夭折者),女三(虽已出嫁二人,例有照料),仆从(连同仆从家口)若干。牧斋收入则是以卖文为主,辅之以授徒、友朋故旧补贴、帮办诉讼(托情)。收支相抵,收不敷出之日长。故于晚年诗文中屡屡哭穷。留有文字表明,晚年到杭州、南京等地,受惠于故旧有多起。
卖文为其大宗收入来源。查看《牧斋全集》文字,竟有几十卷、几百篇文字为墓志铭之类的文字。这些为死人写的文字多半是谀文,牧斋多处自嘲“善颂”,并非空穴来风。作为文坛盟主,牧斋卖文价贵是自然的。从黄宗羲晚年回忆录透露,他为牧斋帮写的三篇文字,价值千两银子,(大致相当于当时中人家庭十年生活费)。有的达贵请牧斋写作,以名贵字画作回报,亦是变相付酬,酬劳不低。如文坛名流亦为清朝江南大员的周亮工,曾因托牧斋为其亡父作文事,特意从金陵(南京)赶往常熟,不惜开支。
可见,彼时请到牧斋撰文非同小可。牧斋亦以此谋利存活全家,又以卖文拘束文笔而烦恼。于财,不得不顾,必须经常接活,尤其是晚年惟恐无活可接。于文,不得不作,但因文思受阻,或精力不够,或庶务分神,拖延交稿则多,及时交稿则少。故有“文债”之说。“文债”即“钱债”,充斥晚年文稿之中。
牧斋去世之日是有债未偿的。这些债,既是文债,也是钱债。此事于遵王不能无关。
遵王为晚年牧斋文宗传人,深得老人褒奖,与老人不仅仅是师徒关系,还有经济上的深度往来。牧斋卖书给遵王,可见《读书敏求记》记载。牧斋大量手稿交给遵王,托其保管、整理与出版,其间也有经济抵押的意义。遵王把部分牧斋手泽作为财物抵押给书友,即可窥探一二。进一步推测,牧斋的一些“文债”是由遵王经中介办理的。牧斋故世,“债主”找到遵王,也是必然的。所以,在《钱氏家变录》里云,遵王一开始以善面相见,索金不得之后,凶相毕露;可能是债主逼迫,遵王只得出面,向钱孺贻索金。(钱仲联教授曾向他的弟子讲过此说。)
柳如是为了保全钱家基业,以自缢“赖债”,(如黄裳先生说过:一哭二赖三上吊)。于遵王来说,亦是受害者。后事来看,遵王变卖家产而出版牧斋著述,有功于牧斋多多。当然,遵王并非道德高尚人士,如太仓王时敏所说:是一个刁攒之人。(见《王时敏家书》。)其出书的前期投入只是成本开支,出书之后,还是颇有回报。遵王晚年名利双丰,藏书亦巨,可知大概。
四、柳氏之殉夫
有清一代旧文人对柳氏,欣赏备至。多少文人骚客以文词寄托哀思,主旨是殉夫。民国
乡贤(如暗泾老人叔远金君)开始歌颂钱、柳弃暗投明。解放后,在屡次文化运动中独立思考的文史大师陈寅恪又有长卷《柳如是别传》,以政治高度评判钱、柳。《柳如是别传》中的钱、柳确实像又一种政治异类,高尚得令后辈汗颜。
如果不是钱谦益的几个门生,如瞿式耜奏折中云“万里寄书”、顾苓《东涧遗老钱公别传》云接受义帅李定国的“联络东南”令,遂“运筹日夜接客运筹部勒”、钱遵王注疏《投笔集》云多次接济与会见郑成功义师、以及后人(乾隆后期)江阴祝氏《孤忠后录》(或应称《愚忠后录》)云遣柳如是饷义师黄毓祺部;人们从钱谦益本人的文稿与时人的更为大量的记载中,是看不到老而弥坚的牧斋的。
换个角度看,牧斋真的是一位修善积德的老人,在著述、在写大量的释典、在艰苦生存。
柳如是也是折节修行,当了“女道士”。
钱牧斋在八十大寿年的夏五月,于胎仙阁同一些生徒酬和一组红豆诗,秋九月,又作一组,编作《红豆集》。有论者直当作战斗诗稿,爱国情深。实际上是祝寿诗,并有成仙之想望。当年,牧斋服用江西道士祝某馈赠的“仙丹”,见诸牧斋文稿。虞山向为仙山。虞城亦为“仙城”,从古地名、街巷名可以想见。女道士柳氏莫非久有随夫君“羽化成仙”之想,借家难一并而成。
古人心理,不可臆测,姑作遐念。
五、《钱氏家变录》之真伪
该书现刊登于《中国野史丛书》第39册第266~278页(巴蜀书社出版),个别文字与时下流传文本不同。小册子内有“门首报条”、“公案”、“公约”、“士民公约”、“归庄书”、“顾苓书”、“李习之两书”、“严熊书”、“瞿(四达)邑尊公揭”、“孝女揭”、“婿揭”、“柳氏遗嘱”等。
该书出处可追溯到《荆驼逸史》。后者为明季材料总辑,装有五十三种。据谢国桢大师介绍,《荆驼逸史》现有清琉璃厂半松居活字本、清古槐山房集印本与石印本、以及海盐朱氏旧藏道光第一次活字印五十三种本第二次活字印五十种本。原题:“陈湖逸士编”。陈湖逸老有序,内有“壬、癸之交”之词。当为公元18321833年。另有李慈铭的《越缦堂日记》之“钱氏家变录一卷”条目记载:“柳如是之死,袁简斋、赵殴北之诗,皆谓其闻南都陷,劝牧斋自裁,牧斋不应,遂自缢,不知其何所据。观钱氏家变录,知其事全无影响也。柳之死因家难而就缢,不失为殉夫,较之死国不减艰难,东涧愧之多矣。”(以上见《增订晚明史籍考》第793页)
另,乡贤丁祖荫亦为《钱氏家变录》之推广者,将其编入《虞阳说苑甲编本》,书名作《河东君殉家难事实》。此时已是民初年间事矣。
然而,材料的批判,是作史不可忽略的环节。愚以为该书疑点颇多。一、“瞿(四达)邑尊公揭”至为可笑。瞿四达实在是不能处理钱氏家难的。《康熙常熟县志官师表》云:瞿四达于顺治四年三月任知县,顺治八年巡抚秦世桢题参论徙。康熙三年(1664年)年初知县为赵育溥,四月新任知县为李璞。二、“柳如是遗嘱”的文笔不雅,难能当女才子之名。三、名为钱孺贻编,并无其本人一篇文字,似乎其于本事置之身外。四、“陋村”芙蓉庄早已在辛丑年(1661年)洗劫一空,何劳“十六人”、“发四舟”搬物去?
整理各类材料之后,愚以为“家难”事确,柳氏自缢;致死原因不详,大概与债主逼债有关;钱遵王开始没有参与,后也参与逼债,成为凶主,有误解之可能;死人事大,债务由此勾销,柳氏于存活牧斋后人与家资(牧斋孙锦城存活尚可,与名流还有交往)有功;柳氏寻死念头或另有来头。
“家变录”诸文不是清初原作,可以存疑。
六、遵王中晚年事
遵王死于1701年,即牧斋弃世后37年。此三十余年,遵王身肩庶务,其要是传承牧斋
晚年文稿与光大祖传藏书之家业两事。应当说完成得颇好。只是受钱氏家难的影响,遵王于乡里口碑颇差如意。康熙年间(1683~1687年间)修县志,参加者多多,遵王只能排斥在外。钱陆灿主编,同辑有严熊、王孙兰等,参订有钱祖寿、钱上安(即孙爱)、瞿昌文等。但在雍正九年(1731年)编《昭文县志》,于“人物文苑”类写“钱曾”,“其笺注《初学》、《有学集》,微辞隐语,悉发其覆。仙经梵夹,必寻其源,洵东涧之功臣也”。可见公论。(并无只字涉及家难。)
至于遵王成为藏家之事,大可不必在此絮言矣。
遵王之人品除了王时敏评价太差之外,还有诸多传言其吝啬,包括书籍不肯外借。这些无关大雅,并不要紧。姑且听之传之。只是,近来有学者大力表扬遵王遗民心态,将其艳情诗当作“心史”要言,则又是一家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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