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海洲:光大证券乌龙后套利是内幕交易
8月16日11点05分上证指数出现大幅拉升大盘一分钟内涨超5%。最高涨幅5.62%,指数最高报2198.85点,盘中逼近2200点。11点44分上交所称系统运行正常。下午2点,光大证券(行情 股吧 买卖点)公告称策略投资部门自营业务在使用其独立的套利系统时出现问题。
对此,财经评论员皮海洲表示,光大证券的乌龙指事件留给市场的疑问甚多,投资者甚至怀疑该事件到底是不是乌龙?从光大证券在股票市场上拉高股价,光大期货在股指期货市场上大肆做空期指的操作来看,这更象是市场操纵行为,通过对股票价格的操纵,达到在期指套利的目的。
皮海洲称,即便该事件真的是乌龙指事件,是一种主观上的无意,但就客观效果来说,仍然不改光大证券操纵股价的事实,即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来操纵股票价格。在这个问题上不能将其归结为“系统设计缺陷所致”而让光大证券推脱责任,电脑系统不能成为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的替罪羊。
皮海洲认为,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致投资者损失上百亿,不能仅凭一句“系统设计缺陷所致”就可以不负责任。
皮海洲强调,乌龙指事件发生后,光大证券不是及时进行公告,而是召开紧急会议,商量对策,决定尽量将已买入的ETF成分股申购成ETF卖出,以实现当天减仓,同时通过卖出股指期货来对冲新增持仓的风险。皮海洲表示,从控制风险的角度来说,光大证券的这种操作无疑是很合适的,但皮海洲称,光大证券在股票市场上的投资风险不是别人造成的,带来这种风险的恰恰是光大证券自己。并且这种投资风险还带给了市场上的广大投资者。
“在这种情况下,光大证券的套利本能本质上就是一种内幕交易行为。因为光大证券并没有将乌龙指的真相对外公开,董秘梅键甚至表示乌龙指是谣传,还在误导市场、误导投资者。”皮海洲说。
皮海洲称,《证券法》第七十三条明确规定,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他认为,光大证券作为乌龙指事件的知情人,在没有对外公开披露乌龙指真相的情况下,自己率先卖出18.9亿元的50ETF(行情 股吧 买卖点)与180ETF(行情 股吧 买卖点),并开股指期货空仓7130张,这是名副其实的内幕交易行为。
而对于这种内幕交易行为,根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不仅要没收违法所得,同时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因此,如何处置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如何处理光大证券在乌龙指事件发生后的内幕交易行为,这是对‘钢腕治市’的一个严峻考验。在这个问题上希望证监会不要帮光大证券逃脱罪责了。”皮海洲说。
作者: 百姓通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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