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郡

2013年09月03日 | 阅读:788次 | 关键词:
建安郡:即今福建省南平市。汉建安初(公元196~205年)境内始置汉兴(浦城)、南平、建安(建瓯)、建平(建阳)四县,属会稽郡。三国时期孙吴永安三年(庚辰,公元260年)置建安郡,治所建安(今建瓯)。晋朝元康元年(辛亥,公元291年)属江州。南朝陈永定初(丁丑,公元557年)属闽州,后属丰州。隋朝开皇九年(己酉,公元589年)废郡为县,属泉州,州治今福州,隋大业三年(丁卯,公元607年)属建安郡,郡治今福州。唐朝武德元年(戊寅,公元618年)以原建安郡地置建州,唐天宝元年(壬午,公元742年)复置建安郡,唐乾元元年(戊戌,公元758年)改为建州,属江南东道。五代时期闽龙启二年(甲午,公元934年)属闽;闽天德三年(乙巳,公元945年)改建州为永安军,旋改忠义军;南唐保大四年(丙午,公元946年)置剑州,州治剑浦(今南平)。宋朝开宝八年(乙亥,公元975年)改忠义军为建州,宋太平兴国四年(己卯,公元979年)改剑州为南剑州,宋太平兴国五年(庚辰,公元980年)置邵武军,治所邵武,宋端拱元年(戊子,公元988年)改建州为建宁军,宋绍兴三十二年(甲申,公元1162年)改建宁军为建宁府,属福建路。元朝至元十三年(丙子,公元1276年)改邵武军为邵武路,元至元十五年(戊寅,公元1278年)改建宁府为建宁路,改南剑州为南剑路,元大德六年(壬寅,公元1302年)南剑路改为延平路,均属江浙行中书省福建道宣慰使司(元至正十六年即公元1356年为福建省)管辖。明朝时期境内并置建宁、延平、邵武三府。清朝亦同。清朝末期为延建邵道(驻南平),领三府。延平府领南平、顺昌、将乐、沙县、尤溪、永安六县和上洋厅,建宁府领建安、瓯宁、建阳、崇安、浦城、政和、松溪七县,邵武府领邵武、光泽、泰宁、建宁四县。民国二年(癸丑,公元1913年)废府制为北路道,驻南平,领十六县。民国三年(甲寅,公元1914年)为建安道。民国十四年(乙丑,公元1925年)废道,直属福建省。民国二十二年(癸酉,公元1933年)11月为“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福建人民政府)延建(闽上)省,民国二十三年(甲戌,公元1934年)境内为第三、第九、第十行政督察区,民国二十四年(乙亥,公元1935年)改为第二、第三行政督察区。民国二十九年(庚辰,公元1940年)改水吉特区为县。1949年5月至1950年2月各县相继解放,为第一、第二专区,1950年3月第一专区改建瓯专区(9月改建阳专区),第二专区改南平专区。1956年建阳专区并入南平专区,划入闽清、三明两县,增设南平市,撤销水吉县,共辖南平市和南平、顺昌、建阳、建瓯、沙县、邵武、浦城、崇安、光泽、松溪、政和、建宁、将乐、古田、尤溪、泰宁、屏南、闽清、三明十九县。1959年划出闽清、松溪、政和三县,1960年南平县并入南平市,三明县划归三明市,松溪、政和县合并为松政县,1962年撤销松政县恢复松溪、政和县。1963年划出古田、屏南两县,1964年增设建西县,1970年划出尤溪、沙县、将乐、泰宁、建宁五县,增入松溪、政和合并的松政县,撤销建西县,南平专区迁驻建阳,改为南平地区,1971年改为建阳地区,1975年松政县复为松溪、政和二县,1983年邵武撤县设市,1988年建阳地区迁驻南平,改名南平地区,1989年撤崇安县设省辖县级武夷山市。1992年建瓯撤县设市。1994年建阳撤县设市,同时撤销南平地区,设省辖地级南平市,原南平市改为延平区。至2002~2003年,辖一区四市五县,十九街道七十六镇四十五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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