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 准 轶 事

2013年08月31日 | 阅读:716次 | 来源:百姓通谱网 | 关键词:

寇 准 轶 事
寇准(961-1023)

字平仲,宋华州下 县人(今临渭区官底镇人),下 三贤之一。为官四十年,曾三度拜相。为人刚正不阿,为官清廉无私。在外敌入侵之危难关口力主抵抗。宋太宗称赞:“朕得寇准,犹文皇之得魏征也。”


史家有云:寇准疏通博裕,果敢沉毅,官居鼎鼐,宅无楼台。义在则死不足畏,义亡则生不足惜;势无以易其操,利无以疚其心。诗云:“乐只君子,邦家之基。”其准之谓乎。
其著作有“寇忠愍公集”、“寇莱公集”传世。为使人们对这位家乡名人有更多了解,笔者将搜集到的莱公轶闻趣事编撰成此文,以飨读者。

折 节 从 学


寇准年幼时,性格洒脱不羁,在小节上一点也不讲究,非常喜爱务养飞鹰及猎狗。每逢万物复苏,春和景明之际,或遇秋高气爽,郊野一望无垠之时,他猎兴大发,便架鹰牵犬,徜徉于平川旷野,尽兴而归。他的母亲性格严厉家教严格,看到儿子不喜读书,整日沉溺于飞鹰走狗,心中很不高兴。起初母亲虽然苦口相劝,希望寇准改邪归正,但寇准积习难返。母亲内心更加忧愤,为了让儿子迷途知返,读书向学,有一次,看到儿子又要到野外玩耍,母亲怒火难遏,捡起身边秤锤,扔了过去。秤锤砸在了寇准的脚上,顿时鲜血直流,疼痛难忍。母亲看到眼里,疼在心中。给儿子包扎好伤口以后,又语重心长地劝勉了儿子一番,希望他能立志读书,报效国家,切莫玩物丧志。经此母训后,寇准幡然悔悟。他便拿了一根竹子,当着母亲的面拦腰折断,并跪在地上,向母亲发誓说:“儿我知错了,望母亲宽恕,今后儿决心改掉玩劣习气立志苦读圣贤,报效国家,为母亲争光!”从此,寇准除帮母亲干好家务活外潜心向学,博览群书,终于成为北宋一代名相。一位遐迩闻名的民族英雄。 (据《涑水纪闻》)


生 有 异 相


一天晚上,有人远远望见寇准母亲居住的小庙火光冲天,连忙招呼众人前去救火。谁知赶去一看并无大火,而是寇母生下一子。这一天正是农历七月十四日。
寇准后来常对人说:母亲言寇初生之时,两耳垂有肉环,一直到几岁时才长严。他则怀疑自己先世为僧人。喜欢游佛拜寺,与僧人交谈。寇莱公为官四十年,无田园邸第,外出常寄居僧舍。
寇准十九岁时擢进士第,有位善于相面者对他说:你的面相贵不可言,可惜及第太早,恐怕难以善终。功成之时宜早抽身,免得大祸临头。
寇准初登第,授大理评事,知巴东县。当时唐谓方为郡守,那天晚上他做了一个梦,梦里有人告诉他明日宰相将要来到。第二天早晨,下属告诉他寇准赴任入界。唐深感惊喜,亲率众官及诸子迎接。后来寇准果然官拜宰相。他的人生经历应验了相面人的话和唐郡守那奇怪的梦。 (据清《陕西通志》《湘山野录》《渑水燕谈录》)


寇 巴 东


寇准自幼聪慧,16岁乡试得中,17岁为华州贡举,19岁赴汴梁会试。因宋太宗不喜欢年龄小的考生,有人劝寇多报两岁,他说:“准方进取,可欺君耶?”太宗面试时他不卑不亢如实回答,对经典和治国之策说的头头是道。太宗欣赏他的才识和刚直,就录用了他。
寇先任大理评事,次年任归州巴东县(今四川奉节县东)知事。昔日韦应物有“野渡无人舟自横”句,寇准增字改为“野水无人渡,孤舟尽日横。”抒发自己在巴东大干一场的远大志向。在任上寇革除以往临时摊派差役扰民的惯例,按各乡劳力情况,于农闲时便分派好,并公示于衙门前,使乡民提早知晓。既不误农时,又能使各乡派来合适的人。他还迅速处理积案,安定地方秩序。此举深得民心,百姓争相服差役,没有出现违犯者。


寇准还在衙门庭前亲手植下双柏,后人谓之“莱公柏”。由于他在巴东政绩显著,被百姓誉为“寇巴东”
莱公客死雷州,丧过荆南,公安县民忆起他的德政,遍地插竹挂物祭奠。这些竹子后来成活了,被称为“相公竹”。人们又在此立莱公祠以纪念寇准。
南宋学者王十朋每以寇准自勉,有诗《宿巴东县怀寇忠愍》曰:“制锦功夫早不同,至今人道寇巴东。澶渊一段奇功在,可在孤舟野水中?堂前双柏今何在?渡口孤舟依旧横。不似公安插竹处,凛然容貌尚如生。”

(据《东都事略》《言行录》《渑水燕谈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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