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氏郡望
郡望:
平山郡:就是中山郡,请时期称巨鹿郡。中国古代称“中山”者有四,洪氏的中山郡指战国时期原为顾国的都城(今河北定县),一度为魏国所灭,复国后迁灵寿(今河北平山),因此称平山郡,为中山国所占,又称中山郡。周郝王十九年(乙丑,公元前296年),中山国为赵国所灭,平山郡归属赵国。秦始皇灭赵国后,平山郡被并归于巨鹿郡。
敦煌郡:西汉朝元鼎六年(庚午,公元前111年),汉武帝刘彻将敦煌郡从酒泉郡分出来置郡,治所在今甘肃省敦煌,其时下辖敦煌县、龙勒县、效谷县、广至县、渊泉县、冥安县等六个县,是为敦煌设治之始。敦煌郡据有阳关、玉门关,与酒泉郡、武威郡、张掖郡并称河西四郡。张骞两次出使西域,开通了连结东西方的“丝绸之路”,敦煌成为商旅必经的丝路重镇和通往西方的三条线路的交汇点,并以此奠定了敦煌在中国历史上的特殊地位。
宣城郡:宣城郡始建于晋朝,西晋朝太康二年(辛丑,公元281年)从原丹阳郡中分出来的,治所在宛陵(今安徽宣城),辖十一县。辖境包括今繁昌、南陵、青阳、池州、石台、太平、泾县、宁国、广德等地。隋、唐两朝有宣州宣城郡,其时或废州存郡则为宣城郡,或废郡存州则为宣州。
豫章郡:亦称南昌府、南昌郡。原为春秋时期的洪州之地,战国时期秦国置为九江郡。楚、汉之际置豫章郡,治所在豫章(今江西南昌),其时辖地在今江西省南昌市,南朝陈时包有今江西锦江流域、南昌、清江、九江、历陵、彭泽、柴桑等十八县和两个候国,即今江西省北部地区。隋朝时期为洪州治所。唐朝以后又改为豫章郡洪州,后期曾改为钟陵县,再后又改为南昌。五代时期的南唐及明、清诸朝为南昌府治,明朝初期曾为洪都府治,其时辖地均为今江西省南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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