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郡

2013年05月31日 | 阅读:1225次 | 关键词:

武陵郡:即湖南省常德市。常德历史悠久,公元前三十万年,常德地区就有原始人群在沅、澧二水流域的平原山川生活、聚居。澧县澧南乡、张公庙镇、津市市窑坡乡、石门渫水下游一带以及鼎城区灌溪镇岗市等处有旧石器时期的遗迹四十多处,经挖掘出土的石器有石片、石锤、石球、尖状器、砍砸器等。原始人利用这些简陋的原始工具采集果实,猎取野兽。秦昭襄王三十年(楚顷襄王二十二年,公元前277年),秦国蜀郡太守张若“伐取巫郡及江南,为黔中郡”,在今常德城东筑程以守。常德有城,自此开始,迄今两千二百余年历史。史称武陵、朗州、鼎城,曾是七朝郡治、七朝军府、七代藩封之地,辖区远及湘西北、鄂西南、黔东北、桂东北地区,素有“西楚唇齿”、“黔川咽喉”之称。秦朝时期,常德属黔中郡,郡衙设临沅县。西汉高祖时取“止戈为武,高平为陵”之意,改黔中郡为武陵郡,隶属荆州刺史部。东汉光武帝时期恢复武陵郡,汉建武二十六年(庚戌,公元50年)郡治从义陵(今湖南淑浦)又迁往临沅县。汉顺帝阳嘉三年(甲戌,公元134年),荆州刺史部移治于索县(今湖南常德鼎城区断港头城址村)。三国时期,常德归吴国管辖,仍名武陵郡,隶属荆州。西晋,常德市分属武陵、天门、南平三郡。唐朝时期,武陵、澧州隶属江南西道。北宋,改朗州为鼎州,改澧州为澧阳军州,均隶属荆湖北路。宋徽宗政和七年(丁酉,公元1117年),升鼎州团练为常德军节度使。“常德”取孔颖达《诗经·大雅·常武疏》:“言命谴将帅,修戎兵戎,无所暴虐,民得就业,此事可常为法,是有常德也”,“常德”之名始于此。南宋乾道元年(乙酉,公元1165年),鼎州升为常德府。元朝时期,常德府、澧阳军州分别改为常德路、澧阳路,隶属湖广行中书省江南北道。明朝初期,恢复常德府,澧阳路改为澧阳府,皆隶属湖广布政司分守上荆南道。明洪武九年(丙辰,公元1376年),将澧阳府降为澧州。清朝雍正七年(己酉,公元1729年),升澧州为直隶州,常德府、直隶澧州同隶属于岳常澧道。至清朝末期,常德府辖武陵、桃源、龙阳、沅江四县;直隶澧州辖石门、慈利、安乡、安福、永定五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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