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氏宗亲代表大会通过第十五届续修宗谱理事总会章程
总 则
段氏第十五届续修宗谱理事总会,是段氏宗谱的编修、出版、发行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一、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思想,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对华夏段氏宗族的历史和文化进行记载、研究和探索。
三、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坚持尊重历史原则;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坚持重功轻过原则;坚持多谱合一原则。
第一章 组织领导
第一条
总会下设若干分会。总会对各分会组稿、筹资、发行等工作进行具体的指导、组织和协调。
第二条
总会设理事会、总编室、财务室、监事室等机构。
理事会设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两人,委员若干人。全面负责组织、管理段氏宗谱续修工作。
总编室设总编一名,主篇若干人。总编是编修工作成败的核心,主要负责各地谱稿的收集、整理、编排等工作。
财务室设主管一名,会计一名,主管负责经费的收集、使用编制,包括经费的使用等。会计主要负责管理所有资金。
监事室设总监一名,监事四名,主要行使对所有资金使用的监督权。
第三条
宗亲代表大会:宗亲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权是:制订和修改理事会章程;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决定重大变更和终止事宜;通过重要决议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条 宗亲代表大会代表由各分会组织段氏宗亲民主选举产生。
第二章 谱稿征集
第五条
谱稿是续修宗谱的首要资料,各分会按地域组织有一定文化基础、热心修谱工作,且责任心强的宗亲负责登门开稿。
修谱的关键是开谱稿,稿清谱即好。分会负责开稿,为避免路途往返浪费人力财力,以住地开稿,分地不分会,开稿时带谱上门,对谱开稿,原谱有误及时改正。个人资料字字写清,先写一稿登记本,第二稿可以写好字条,贴在谱上原名之下,填好表格上每项数字,户主,开稿人签名,打望丁者应计算人口。
第六条 族中人丁不论男女均入谱稿。
第七条
谱稿登记内容:姓名、辈份、排行、出生年、月、日、时、配偶、子女、住址、学历、职务、事迹等。出生年月日必须公历纪年,如2012年农历壬辰 月 日
时。
第八条 谱稿以分会为单位集中统稿。各分会将集中的谱稿进行初核,理顺关系、内容准确无误后报送总会总编。
第九条
栏目:以共叔段下七十世祖(彦宗公下第五世)冠名,便于录稿时归档,以利日后查找检索。如:朝佐、朝立、朝聪、朝纲、上仁、庆一……等。
第十条
女儿:未嫁之女必须上谱。女儿除在父母名下记名外,到下一辈如儿子一样开列,注明出生年月日、时辰等。
第十一条
媳、婿:媳妇要按人丁收费,注明出生年月日、时辰等,女婿、外甥开与不开谱稿,采取自愿。
第三章 经费筹集
第十二条 本届续修宗谱经费来源有三方面:一是丁费;二是捐款;三是宗谱发行收入。
第十三条 捐款:一是贤达自愿捐款;二是立传者捐款。
第十四条 发行收入:宗谱成书后,按成本价对族内所有申请购谱宗亲出售收藏。
第四章 经费使用
第十五条 经费使用原则:不铺张浪费,做到节俭、公开、透明。
第十六条
经费使用范围:一是开稿采访费用,包括旅差、邮递费等;二是统稿汇编费用;三是必要的旅差费、通讯费、招待费;四是新谱印刷费用。
第十七条
所有经费收支必须有凭有据。凭据收费,凭据审批付款。财务做到理事长一枝笔。
第五章 宗谱成谱
第十八条
十五修宗谱谱稿登记时间:2012年3月1日起,2012年10月31日止,情况特殊,不得延误一个月。
第六章 宗谱发行
第十九条
谱稿收集完成,编印成小样,校对无误,印刷成书后,统一由总编室管理,各分会根据开稿时宗亲预定的数量,补齐成本书价后,到总编室领书分发。
第二十条 宗谱书款统一由财务会计收取,并出具收据,总编根据收据分发谱碟。
理事长是段氏宗谱续修工作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
一、总揽全局,部署安排续修宗谱的全面工作。
二、组织各分会开展续修宗谱的各项工作。
三、广泛联络各地段氏宗亲,为续修宗谱、多谱合一创造条件。
四、及时了解各地谱稿开稿进度及经费筹集情况,并适时召集各分会会长商议,督促进度,力争按预定计划出谱。
五、审批报告、核销开支、重要宗亲接待、年度工作报告、搜集重要史料、谱稿终审。
总编职责
一、在理事长直接领导下负责一切文字材料的撰写工作。
二、围绕宗谱续修,组织实施各项工作计划。
三、检查督促各分会进度,及时帮助解决处理日常事务中出现的问题。
四、处理好总编室的一切日常事务。
五、负责本届续修的一切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保管。谱事结束后,一切档案资料交由段氏宗祠管委会长期保管。
六、搜集整理各地段氏宗亲珍贵史料。
七、收集、审核、整理各地报送的第一手谱稿。
八、及时发现和处理谱稿征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九、根据谱稿征集情况,集中进行宗谱系统编篡。
十、负责成书的宗谱保管和发行。
财务室职责
财务主管在理事长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制定经费筹集实施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二、督促各地及时上缴筹集的经费。
三、制定经费使用具体办法。
四、经费使用的审核。
五、向理事会及宗亲代表大会报告经费收支情况。
六、管理好筹集的资金。
监事室总监在理事长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制定切实可行的违反常规事件的处理办法。
三、及时发现和处理经费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重大违规事件报理事会或宗亲代表大会处理。
四、对财务室作出的经费预、决算进行审计。
一、分会长是本地区续修宗谱的第一责任人。
二、属总理事会直接领导,分会长是总理事会理事。
三、认真严格执行总理事会一切规章制度,负责该地区采访、筹资、开稿、发行等工作,并及时向总理事会汇报工作进度,如有特殊情况,或重大事务变更,必须向总理事会报告并取得总会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控制本地区财务支出,处理好分会日常事务工作。
本章程自二0一一年十月十八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