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氏宗亲联合会章程、细则、资金管理

2013年09月21日 | 阅读:990次 | 来源:百姓通谱网 | 关键词:

邢氏宗亲联合会章程、细则、资金管理
 

邢氏宗亲联合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会名称:邢氏宗亲联合会。
第二条:本会是邢氏宗亲联合会自愿组成的民间社会团体。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如下:
1、组织发掘、保护、整理、开发邢氏文化遗产。
2、增进宗谊,调解宗亲间纠纷。
3、救济扶贫,助难扶危。
4、崇奉宗圣邢子,发扬孝道。
5、不得牵涉政治及参与本地或其他地区政治活动。
6、兴办慈善基金资助有志向之适当人士或捐助其他教育机构。
7、与各地宗亲通讯交换知识,弘扬文化。
第四条:本会通讯地址:湖北省武穴市梅川恒通电脑公司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会员资格
1、年满十八周岁以上,所有邢氏宗亲及其直系亲属,品行端正。
2、拥护并遵守本会章程。
3、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4、按期交纳会费。
5、积极支持和参与本会工作。
第六条:入会程序
1、填写入会申请书,附(二寸)半身相片。
2、由一名会员签名介绍(宗亲会成立当天的创会会员除外)。
3、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4、由本会发入会通知,交纳会员费(会员入会工本费五元,每月缴纳会费1元/月、若一次性缴交一年会费者则收10元/年,一次性交十年即100元为永久会员)。
5、通过会员代表大会、会刊、邢氏宗亲网或其他形式向全体会员公布。
6、由本会发给会员证书。
第七条:会员享有的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可被选为本会理监事成员。
3、有对本会提出咨询、批评和建议权。
4、有参加本会举办各种活动权。
5、对本会重大事项有参与和决策权。
6、有退会自由权。
7、会员所享受之权益只限会员个人,并不得转让,如会员身故或退会,则该会员一切权利亦随之丧失。若有会员退会不论所因何故,该会员必须付清各种费用。
第八条:会员的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维护本会及会员的合法权益。
3、介绍宗亲入会,本着互助之旨。
4、积极为本会的有关活动创造条件,在活动地点、场所及经费等方面提供资助。
5、按时交纳会费。
6、不得以本会名义从事违背本会章程之活动。
第九条:会员的奖惩
1、会员对社会或对宗族有突出贡献者,经理事会研究颁发荣誉证书。
2、会员如有损害本会声誉和违反本会规章制度者,经理事会通过,给予批评。情节严重给予除名。
3、会员不交会费超过两年以上者,按自动退会处理。
4、会员无论自愿退会或被除名,其会员权利自动终止。
5、如申请加入为本会会员,经过理事会通过后一个月内仍未缴交入会会费者,若无充分理由说明延迟交费原因,理事会要取消其入会资格。
6、捐助五千元以上者为永远名誉会长。由本会赠送本人二十四寸大相一幅,另在本会悬挂八寸相以留纪念。
7、捐助三千元以上者为永远名誉顾问。由本会赠送本人十八寸大相及提名以留纪念,另在本会悬挂六寸相以留纪念。
8、捐助一千元以上者为名誉副会长。由本会赠送本人六寸大相一幅,另在本会悬挂六寸相以留纪念。
9、捐资两百元以上者为永远会员及提名以留纪念。可免缴入会费。
10、捐资两百元(不含两百元)以下者,提名以留纪念。
11、永远荣誉会长、顾问及永远会员将与普通会员有同样权利。

作者: 百姓通谱网 责任编辑:百姓通谱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