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宇椿(1905—1927),原名熙,祖籍南京,出生于安吉县城(今安城镇)南门外。早年就读于东吴大学附中(今湖州二中),受五四运动影响,公开进行“人人平等”、“平均地权”、“打倒土豪劣绅”和“铲除贪官污吏”的宣传。回乡组织安吉青年会,后扩组为湖州青年社,团结进步青年,进行爱国活动。1924年秋,考入上海大学社会学系,积极拥护孙中山提出的“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1927年春,国民党右派张静江等在杭州密谋策划反共活动,王宇椿获悉后,即向中共党员、国民党浙江省常务委员宣中华通报,商讨对策,拟就“艳”电,提请国民党浙江省党部执监委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印发各地党部,并在浙江《民国日报》、《浙江民报》上公开发表,揭露国民党右派反共阴谋,引起了反对派的仇视。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在安吉被捕,三天后解送杭州,7月24日凌晨被秘密杀害。1958年中央人民政府追认王宇椿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