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应星(公元1587—约1666年),中国明末科学家。字长庚。汉族,奉新(今属江西)人。万历四十三年(1615)举于乡。崇祯七年(1643)任江西分宜教谕,十一年为福建汀州推官,十四年为安徽亳州知州。明亡后弃官归里,终老于乡。在当时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生产技术达到新水平的条件下,他在江西分宜教谕任内著成《天工开物》一书。宋应星的著作还有《野议》、《论气》、《谈天》、《思怜诗》、《画音归正》、《卮言十种》等,但今已佚失。
宋应星在万历四十三年(公元1615年)28岁时考中举人。但以后五次进京会试均告失败。五次跋涉,见闻大增,他说:“为方万里中,何事何物不可闻”。他在田间、作坊调查到许多生产知识。他鄙弃那些“知其味而忘其源”的“纨绔子弟”与“经士之家”。在担任江西分宜县教谕(1638~1654)年间写成了《天工开物》。他在《序》中描写这段情况时说:“伤哉贫也!欲购奇考证,而乞洛下之资,欲招致同人,商略赝真,而缺陈思之馆。”(想加以验证而无钱,想与同人们讨论真伪而无场馆),只得“炊灯具(备)草”,日夜写书,但“大业文人,弃掷案头,此书于功名进取毫不相关也。”崇祯七年(公元1634年)编著了《天工开物》一书,在崇祯十年(公元1637年)刊行。稍后,他又出任福建汀州(今福建省长汀县)推官、亳州(今安徽省亳州)知府,大约在清顺治年间(公元1661年前后)去世。宋应星一生讲求实学,反对士大夫轻视生产的态度。他对劳动人民怀有深刻的同情,对官府压榨人民深为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