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爱颐敢于在中国第一个打起维护女权的官司

2013年07月04日 | 阅读:1091次 | 来源:百姓通谱网 | 关键词:

  爱颐(1900年——1983年)是晚清重臣盛宣怀的第七个女儿。她以“盛七”闻名上海滩,她敢于在中国第一个打起维护女权的官司,充分说明了她的胆识和气概。民国后讲男女平等,虽然在政府法律条文上已经明确女子也有继承权,但真正实行起来困难颇多。所以盛爱颐打的这场官司,是民国以来第一例女权案,而且是出自豪门的案例,其社会意义重大,成为一个社会公众所关注的传统制度的改革问题,因而轰动全国。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1927年秋天,庄夫人去世,在清理庄夫人的颐养费的部分剩余遗产时。老四盛恩颐节外生枝,具状向上海临时法院提出要求,要求将早已归入慈善基金的那部分,提出来由盛氏男方五房分掉,这就在家族内部引起了轩然大波。盛爱颐认为按照民国的法律,未出嫁的女子也有继承权,那么就应该分成七份,七小姐、八小姐都应有权分到一份。盛恩颐不同意,于是盛爱颐通过法律途径来为自己和妹妹维权。盛家七小姐的维权官司得到了致力于妇女解放和新生活运动的宋美龄宋庆龄的鼎力支持,社会舆论和道义已经倾斜到了盛爱颐的一边。1928年,盛爱颐把他三个哥哥及两个侄子告上了法庭。9月5日开庭之日盛况空前,法院宣告盛爱颐胜诉,七小姐盛爱颐和八小姐盛方颐各赢得了金额不多但社会意义极其重大的五十万大洋,从此中国女性的地位和财产继承权利在此就迈向了一个新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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