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城乡居民逾200万人参保 养老保险全覆盖
据揭阳新闻网30日报道,记者近日从揭阳市人社局获悉,今年以来,揭阳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良好成效。至7月底,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达203.49万人,实现了全覆盖,为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障体系做出积极贡献。
揭阳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在去年取得良好成绩的基础上,今年继续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势。揭阳市人社局严格督促各地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续保、待遇发放、制度规范等各项工作,各地人社部门认真负责,把此项民生工程和德政工程抓紧落实。至今年7月底,全市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203.49万人,其中领取待遇人数61.14万人。
为切实保障城乡居民的养老权益,揭阳市今年首次调整提高城乡老年居民的基础养老金。今年4月份,在省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文件发放后,揭阳市立即予以转发,并迅速下达各试点地区执行。调整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平均水平为每人月68.47元(人月均增加10元),切实保障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老年参保人的利益。
为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今年来揭阳市采取强有力措施,推动工作落实。首先是明确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合力。进一步明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扩面征缴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完成情况作为县区党政领导班子的考核指标。切实健全和完善扩面征缴联动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形成合力。其次是创新工作机制。针对部分困难群众无缴费参保能力的突出问题,揭阳市部分县(市、区)积极探索创新,建立激励帮扶机制。惠来县、揭西县积极利用对口帮扶资金帮助缴费。揭东区发动社会力量筹集资金,用善款资助特殊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开创了“以富带贫”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模式。再次是提高服务质量。全市抽调业务骨干组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相关部门的业务协调和对各镇(街道)的业务指导,及时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各地多次举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题学习讲座,加大宣传力度,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关政策深入人心。
据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负责人介绍,今年下半年我市将继续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动员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尽量参保,确保参保人数有增无减,特别是要确保60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100%参保并领取到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重点做好60周岁以下参保人员的继续缴费工作,建议各地在征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时与征收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合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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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我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合并实施,统称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简称“城乡居保”。实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制度模式;个人缴费、集体资助、政府补贴、社会捐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以“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为基本原则,与家庭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措施相配套,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