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华氏祠堂
1、华孝子祠 华孝子祠位于惠山东麓观泉街巷口,被列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无锡华氏的祖祠,现内部已修缮开放。 华孝子祠祀主华宝(?-481),东晋无锡人。家住惠山之麓,南齐建元三年(481年),高帝萧道成赐予“孝子”额。其事迹见《南齐书.华宝传》。华宝晚年过继弟弟华宽的幼子为嗣。北宋时,华氏后裔徙居河南开封,靖康之变后回归无锡,此后逐渐成名门望族,代有人出。例如:元至正二年(1342)元顺帝旌表门闾的节妇华陈氏之子华幼武,工诗,所著《黄杨集》,其写本在明弘治间,苏州祝枝山、文徵明、唐伯虎、都穆等均作题跋。又如:明嘉靖间侍读学士华察、明末忠臣华允诚,清中晚期著名音乐家华秋苹,清季著名数学家华蘅芳、华世芳兄弟,民国时民族工商业家华绎之、民族音乐家华彦钧(瞎子阿炳)等。 华宝祠之设,始于南齐建元三年“邑人即所居立祠祀焉”,即将华宝的故居改作祭祀他的祠堂。该祠在唐宋时曾三次重建。该祠址后改为祭祀湛挺、李绅、陆羽的“三贤祠”,元进士高明《华孝子故址记》述此甚详。因该缘故,元至治年间(1321-1323),华奇五“始于二泉之东偏,建祠以祀孝祖”,赵孟頫题匾。明清时,迁建的华祠规模屡有扩大,然祠址相对稳定在二泉庭院东偏,即今址。华孝子祠是始建最早,现存建筑最早的惠山祠堂。其大体经过为: 明景泰六年(1455),华氏子孙修复元代迁建的华孝子祠。明成化二十一年(1485)八月二十五日,华守正倡建的“孝祖享堂”竣工,有华宝木主,按唐例塑华宝童髻长须铜像;同年,开凿承泽池并架溯源桥,并建门头、碑亭(四面坊故址)。弘治癸亥年(1503),华守吉“议大新祠宇”,承诺捐田500亩作为祠产。第二年,因华守吉已殁于任所,由其子实现该遗愿,完成大修及捐祭田事宜;并建成志楼,贮放祭器,后又在承泽池与门头之间建永锡堂。嘉靖四十二年(1563),华守吉曾孙华察对该祠宇作过修葺。清乾隆十二年(1747),重建“竹叶玛瑙盘陀石”门头。第二年(1748),又于碑亭故址建四面坊。建国后,华祠于1957年列为市级文保单位,2006年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华家祠堂(正在修缮中) 华家祠堂即本文第一章所述宗祠,现当地华氏子孙正在积极修缮重建中,希望华氏子孙鼎立协助,让华氏宗祠重现辉煌!有意协助者可通过百度消息联系本人。 (1)华氏建祠理事会章程 第一条本理事会为民间组织,隶属华氏宗亲联谊会。职责为重建华氏宗祠服务。宗祠地址为安徽潜山后冲华氏宗祠原址。 第二条本理事会拥护党和政府领导,反对封建迷信和宗派主义,加强宗亲联谊,传承祖先美德,弘扬民族文化,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为宗旨。 第三条根据地域.谱系等原则协商产生理事会,在理事会的基础上选顾问组.常务理事组.理事成员组,负责日常工作。 第四条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由会长或副会长主持召开。 第五条顾问组是理事会的领导机构,统揽全局,指导监督常务组工作。确保检祠工作正常运转。 第六条修建祠堂资金由理事会筹款。款项来源由华氏子嗣捐集。 第七条华氏子嗣,不分年龄.性别,均为捐款义务人。坚持自愿原则. 第八条理事会设立专用账户,由专人管理。款项使用由理事会提议,并召开理事会讨论决定。 第九条理事会负责重建事务,重建地址.建筑造型.规模,由理事会提议.公示,征求意见落实。 第十条历史会工作细则及办公场所,祠堂建成后管理等另行规定。本章程自理事会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2)常务组人员分工 常务组下设内事组.外事组.财务组.基建组 (一)内事组由华心法.华中仛.华杰来.华蒋余组成,负责召开会议筹备,档案管理,来人接待几办事处的内勤工作。 (二)外事组由华景春.华余江.华心法.华蒋余组成,负责对外联络,承办建宗祠的相关手续。 (三)财务组由华从林.华中余.华中朝组成,负责管理资金收支工作。 (四)基建组由华心法.华景春.华中朝.华中余组成,负责工程设计招标.工程监理等基建工作。 (3)华氏建祠理事会名单顾 问 组: 华金全 华心德 华德贵 华德林 华直富 华文亮 华明杰 华王印 会 长: 待 定 副 会 长: 华从林 华心法 华余江 华景春 常务 理 事: 华中铎 华杰来 华中余 华中朝 华蒋余 华德文 华德喜 华君武 华高红 华熙平 华学明 华的席 华德周 华正印 (桐城) 理事 成 员:(排名不分先后) 华君武 华心全 华余和 华从和 华和应 华高宏 华心来 华心建 华重意 华德明(马石) 华德布 华来杰 华国胜 华心庭 华合松 华 中(周咀)华德文(怀宁) 华德明(西岭) 华德龙(水贵) 华 凯 华国胜(桐城)华四春 华中林(青阳)华长庚 华心平(舒城) 华大林 华从舟 华叶来 华国兴 华双金 华德三 华和宏 华春来 华储印 华中平(普小) 华兆发 华诤青 华中朝(申湾)华心祥(西岭)华和平(杨庄)华海林(菜畈) 华心和(桐城)华心东(官庄)华心福(槎水)华余和 华心慰 华中明(贵池) (4)华氏建祠工作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 为确保华氏建祠工作有序进行,及管好用好建祠集资,特制定以下工作和财务制度: (一) .职责 1.顾问组负责重大问题决策权,调整常务组不称职人员罢免的决定权。 2.常务组负责建祠续谱日常性工作。 3.理事成员听从场常务组安排。 (二).所有工作人员办事必须公道正派,无私奉献,敬祖敬业,尽职尽责。 (三).工作成员在开会和下乡工作时禁止饮酒玩牌。 (四).所有成员本着扩收节支的原则,不准浪费.挪用公款。 (五).常务组每月向顾问组汇报工作,年终在理事大会做工作总结。 (六).所有人员必须在理事大会签订承诺书。 (七).财务组由审批员华从林.会计华中余.出纳华中朝组成。 1.审批员管理资金使用,负责资金审批功作。200元以上必须经常务组研究决定。 2.会计负责记帐,做到月结季清,张榜公布资金情况,不定期向理事会汇报资金使用情况。 3.出纳负责经办资金收支工作,收入现金及时入户,禁止未批先支。 (八).一切资金存在当地信用社设立专用账户。 (九).财务人员不得擅自挪用资金,收支票据齐全,有经办人.证明人签字。 (十).收集资金必须出具统一收款凭证,不的使用其它票据或白条收款,现金及时缴入专户。 (十一).所有资金做到专款专用,阳光操作,接受华氏宗亲的查询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