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义庄何以运转800余年(一)

2013年08月06日 | 阅读:1410次 | 来源:百姓通谱网 | 关键词:

张军

  湖北经济学院新闻系主任,教授,出版有《鄂豫边区政权建设史》、《民国学人散说》、《民国那些大师》等学术专著;另创作有《蒋介石五大主力兴亡实录》(大陆版、台湾版)、《血战大武汉》、《陈诚:1940-1943》(大陆版、台湾版)等多部长篇纪实文学作品。2010年11月受哈佛大学邀请进行学术访问;2011年3月在凤凰卫视制作的纪录片《凤凰大视野·雄关漫道》中担任评说嘉宾。范氏义庄作为慈善机构何以运转800余年范仲淹所创办的范氏义庄开创了中国非宗教非政府的民间慈善事业的先河,他所订立的范氏义庄的规矩,为这一慈善组织的八百余年的运行奠定了厚实基础,也为现代慈善事业提供了诸多启迪在近世万千读书人中,相信少有人是不知道范仲淹的,也相信少有人是不知道范仲淹的“忧先乐后”的名句的。作为“为天下事奋不顾身”的文人代表,范仲淹忧国忧民,以天下为己任,其廉洁自持的道德情操和民胞物与的博大胸襟,已经在,而且还必将在中华民族的历史星河中闪耀着独特的光芒。

  然而,知道范仲淹是政治家、军事家、思想家和文学家的,恐怕未必知道他还是慈善家,他所创办的范氏义庄开创了中国非宗教非政府的民间慈善事业的先河,他所订立的范氏义庄的规矩,为这一慈善组织的八百余年的运行奠定了厚实基础,也为现代慈善事业提供了诸多启迪。

  范氏义庄开创了中国慈善事业的一个新时代

  范仲淹出生于苏州府吴县,幼时,范家十分贫困。他二岁丧父后,母亲谢氏因家中困顿,不得已改嫁山东朱文翰,范仲淹亦更名为朱说。等稍长明白自己的身世后,范仲淹羞愧不已,毅然拜别慈母,离开朱家,到南京应天府(今河南商丘)应天书院,追随大儒戚同文求学,以期改变自己的命运。其间,贫寒的境遇,始终激发着他刻苦学习的热情:冬日夜里,学至人静,为驱赶疲劳,他常常以冰水洗面提神;平常日子里,他晨起煮粥一碗,划为四块,早晚各食两份,配以少许咸菜,以裹腹充饥,也为学习多留些时间,历史上的“断粥划齑”故事即由此而来。正是在这般苦学之下,数年间,范仲淹遍读经籍,二十七岁考中进士,从此踏上仕途,随即将母亲迎回奉养,恢复范姓,返本归宗。这段人生经历不能不在范仲淹的思想中刻下深深的印痕:试想一想,倘使范姓家族设有相互赈济的制度,范父去世后,能得到同族的接济,范母何须改嫁,范仲淹又怎会改名朱说呢?这不能不说是他后来捐义田、创义庄的一个远因。

  戚同文对范仲淹的影响也不容忽视。戚同文是有宋一代学高德劭的大儒,《宋元学案》之《高平学案》评介戚同文说:“先生纯质尚信义,人有丧者,力拯济之。宗族闾里贫乏者,周给之。冬月,多解衣裘与寒者。不积财,不营居室,或勉之,辄曰:"人生以有义为贵,焉用此为?"由是深为乡里推服。”作为自己深为敬重的老师,戚同文的济人行为自是会给范仲淹以深刻的影响。

  正因如此,所以范仲淹“未显贵”时,即有博施济众之愿,到他担任右司谏、陕西经略安抚招讨副使、参知政事,及邓州、杭州知州时,他便利用俸禄、赏赐等的所得,救济穷人。为此欧阳修评价范仲淹说:“公为人外和内刚,乐善泛爱。临财好施,意豁如也”。好友富弼也追忆说:“公天性喜施与,人有急必济之,不计家用有无。既显,门中如富贱时,家人不识富贵之乐。每抚边(指镇守边关,引者注),赐金银甚多,而悉以遗将佐”。

  在血缘宗法成为维系社会人伦关系最重要的纽带的封建时代,家族也自然成为范仲淹帮助的主要对象。皇佑元年(1049年),范仲淹作杭州的地方官,这一年他六十一岁,儿子们见他年龄大了,便建议他在洛阳做别墅,修园林,以作养老之地。范仲淹却说:“人苟有道义之乐,形骸可解,况居室乎?吾今年逾六十,生而无几,乃谋治第、树园圃,顾何待而居乎?吾之所患,在高位而艰退,不患退而无居也。且西都士大夫园林相望,为主人者莫得常游,而谁独障吾游者?岂必有诸己而后为乐耶?俸赐之余,宜以蜩宗室。若曹遵吾言,毋以为虑。”所以他在《告诸子书》中更剖白心迹说:“吾吴中宗族甚众,于吾固有亲疏,然吾祖宗视之,则均是子孙,固无亲疏也。苟祖宗之意无亲疏,则讥寒者吾安得不恤也?自祖宗者,积德百余年,而始发于吾,得至大官。若独享富贵而不恤宗族,异日何以见祖宗于地下,亦何颜入家庙乎?”

  于是,在“临财好施”的天性作用下,在“利泽生民”的道义感召下,在“先忧后乐”的责任激励下,范仲淹在知(意为管理)杭州期间,经与堂弟范仲温商量,在吴县购买了千亩好田,“计族人口数而月给之;又理祖第,使复其居,以永依庇”,以让宗族中“虽至贫者,不复有寒馁之忧”。

  这就是范氏义田、义庄的由来。只是就怕连范仲淹也没有想到,他的这桩个人行为却开创了中国慈善事业的一个新时代,从此以后,民间的非宗教的慈善活动开始载入中国慈善事业的史册。尽管范氏义庄建立后不久,范仲淹即因病去逝,但他的子孙秉持他的理念和训导,不断维护、拓展范氏义田的规模,传播、弘扬范氏义庄的声誉,使范氏义庄历元、明、清乃至中华民国的八百余年风雨而绵延不绝,成为中国慈善史上存续时间最长的民间慈善组织。时至今日,追寻范氏义庄八百余年屹立不倒的成功奥秘,对现代慈善活动的组织与管理仍不乏许多借鉴意义。

  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机制是慈善事业正常运行的基石

  事业要长久,管理是关键,而顶层设计既是管理的高端,又是管理的基础,关系着事业发展的高度和长度。范仲淹初购义田时,田产为1千亩,吴县范氏家族登记在册的人数也只有90口,尽管如此,他却在义庄、义田的管理上煞费苦心,设计出了用今天的眼光来看,可称为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的管理机制。

  这种管理机制首先表现在管理人的产生上。管理人是行使义庄管理的人,一般由数人组成,他们掌握着义庄田产的收支分配权力,对这些重要职位,范仲淹在手订“规矩”中规定:管理人须经家族各房(分支)公推共举,然后由家族长老认可再遴选出来,以期让正派、公道、有声望者膺任其职。这种古老的民主式的选拔方式,确保了管理人的广泛的家族群众基础和公认的社会声望。范仲淹之后,尽管范氏义庄的规模不断扩大,管理者的人数也在不断增多,到清代乾隆时,已有庄正、庄副、主计、司事、委员、执役、保管等职位,但产生的途经多是初定时的规矩。

  其次表现在管理人的权力上。范氏义庄“规矩”载明,他们独立行使义庄粮物的收支分配权力,不受他人干扰。这就与他们后面承担的责任形成了一一对应关系。

  再次表现在族人对管理人的权力监督上。范氏义庄“规矩”还载明,管理人的报酬取决于其工作的好坏,而其工作的好坏又取决于族人的评定,族人甚至有权告发管理人的不公正行为,交由全族人作出判断,这对管理人的日常工作无疑具有很强的督促力。

  相应地,管理人对族人也有一定的监督权。比如对违反义庄规定的族人,管理人可通过与族中长老商议,视其违规的轻重,或削减其资助的额度,或取消其资助的资格,或将其送官交由官府法办。

  最后,在义田的租种和买卖上,范氏义庄也体现出了很高的管理水平。为维护家族的团结,它规定族人不得租种义庄的田地,免得因田租发生争执,有伤族内和气;它还规定义庄不得购买族人自有的田地,免得致族人于贫困。

  这些举措从根本上解决了义庄财产的管理问题,它是在传统宗法血亲的基础上,依托道德评判的力量,而产生的近似于西方民主监督的机制,显示了范仲淹在事业管理上的超人智慧。

  及时修订管理制度是慈善事业保持活力的动因

  无规矩不成方圆。任何一项事业的建立和发展都离不开制度的保障,而任何一项制度的制订都只是某个时代和特定环境的产物,只有及时反映时代和社会的变化情况,“随事立规”,制度才具有保障的活力,事业才具有前进的动力。

  范氏义庄初设时,范仲淹为规范义庄的资助范围,曾在手定“规矩”十三条中明确规定了收入支配的范围和标准。主要的有:(一)宗族内部逐房计口给米,男女五岁以上每人每日白米一升,如支糙米,则每斗折白米八升;(二)每人每年给冬衣布一匹,五岁以上十岁以下减半;(三)嫁女者给钱三十贯,再嫁二十贯。娶妇给钱二十贯,再娶不支;(四)丧葬之事,尊长给钱二十五贯,次长十五贯,十九岁以下到七岁以上者分为三档,分别给钱七贯、三贯、二贯;(五)子弟中有为官者,若在待选、丁忧或任川、广、闽官而留家乡里者,照样赡给米、钱;(六)乡里、外姻、亲戚中有贫困、急难不能度日者,诸房商议核实,酌量济助;(七)年成半熟,必当桩留三年以上粮储,以备凶荒。

作者: 百姓通谱网 责任编辑:百姓通谱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