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清,1942年3月20日出生,台湾高雄县人,台湾政治大学法律系毕业,曾获德国海德堡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留德期间担任全德与全欧台湾同乡会副会长。曾任台湾土地银行职员,台北市执行律师兼政治大学和台湾“中国文化大学”教师。1980年4月担任“高雄事件”受审者张俊宏等人的辩护律师及该案全体律师的总联络人。1980年底至1986年任“监察委员”。1983年与费希平等人发起成立党外公共政策研究会,1985年任该会理事长。1986年9月参与民进党组党,并任发言人,同年11月起当选民进党第1、2、3、4、5、6、7届中央执行委员、第1、2、3、4、7届届中央常务委员。1986年底当选增额“立法委员”。1989年9月当选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召集人,“立法院”“司法委员会”召集人。1989年12月至1997年12月连任两届台北县县长。还曾任“国家发展会议”筹备会委员。1994年成立“新台湾人”发展基金会,任负责人。1995年参与民进党内“总统”候选人初选失利。参加福利国连线,曾任总召集人。1998年参选“立法委员”落败。2000年5月聘为“总统府国策顾问”。2001年被聘为“无任所大使”。2001年12月当选第五届民进党不分区“立法委员”。2004年12月当选第六届民进党不分区”立委”。
政治主张:主张“台湾必须独立”。认为台湾目前最重要的是提升国际地位,以台湾名义参加联合国及国际组织,强调确保台湾和平安全。现鼓吹“公投制宪”。
家庭情况:妻子曹子勤,浙江省人。育有二子。弟尤宏,1950年7月21日生,台湾省高雄县人,民进党籍,是台湾温泉协会理事长、“台独联盟”成员,曾任第二、三届“立法委员”。父尤水得,曾任第3届“高雄县议员”,已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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