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平乌氏人物列传之二
博平乌氏人物列传之二
六世
慈
慈,从善玄孙,啟文子。字惠心,一字澹轩,邑庠生。性至孝,色养兼至,平居读书乐道,泊然寡营。其课督子孙,日有程度,尤以躬行实践为务。康熙年间,学使以德行表其庐。所著有《崇祀录》、《黄门始末略》、《四书集说》、《读史录》、《尚友集》、《广善编书堂偶记》、《乌母家传》等书,未梓,祀乡贤。
七世
炌妻赵氏
(炌,涵子)赵氏年二十六守节孝,事舅姑,抚子义乌成立,历三十年。
八世
义乌继妻张氏
(义乌,炌子)张氏年二十二,夫亡,抚前妻子大夏,娶金氏,子又亡,金年二十五,与姑同守苦节。乾隆二十五年,学使旌:“冰雪双清”。
童乌妻谢氏
(童乌,煌子)谢氏年二十九岁守节,事舅姑,抚子,历四十三年,乾隆二十九年学使旌。
九世
抡元
抡元,安仁子。字秀先,乾隆乙酉拔贡。天资颖敏,学问渊博。授定陶教谕,诱掖后进,不遗余力,士人感颂,有化雨均霑匾额。以目疾谢归在里党,与父言慈,与子言孝,时望重之。有子四人,登贤书,食气廪,皆公教也。著有《清远堂文稿》行世。道光十一年《博平县志》载有《秀先乌公墓表》。
捷元
捷元,安仁次子,抡元弟。字桂先,素明大义,慷慨乐施。以侄竹芳筮仕,敕封文林郎福建寿宁知县。
宗元
宗元,文德子。庚戌岁贡。
体元
体元,文德次子,宗元弟。乾隆己酉岁贡。
十世
松芳妻刘氏
(松芳,贞元子,庠生)刘氏,夫没,誓以身殉。姑谓氏曰:“尔死,吾恃何人?”氏感姑意,尽孝养,抚幼孤。道光二十五年教谕孙 以匾额表其门,旌表节孝。
竹芳
竹芳,抡元子。字筠林,嘉庆九年(1804)举人。历任寿宁、诏安、安溪等县县令,勤于政事,不辞劳瘁,审理狱案,公平决断,民众久冤得伸,备受赞扬。道光五年(1825)六月,署台湾府抚民理番海防捕盗通判(噶玛兰厅)。十年(1830)六月,署粮捕海防(澎湖厅)。十一年(1831)三月,升任知署永春直隶州知州。著有《蓝溪舆歌》;其诗文《兰阳八景诗》、《兰城中元》、《题澎湖厅》等收入《噶玛兰厅志》、《噶玛兰志略》、《澎湖续编》、《澎湖厅志》等志书及台湾人编纂《台湾诗醇》、《台湾诗乘》、《全台诗》等书中;与杨祖宪、乌荷芳等人修纂道光十一年《博平县志》(1831)。今福建寿宁县犀溪村南之贯木拱廊桥——福寿桥的横梁上仍留有“寿宁正堂乌竹芳、县儒学方春海、□□防林□□、县捕厅高景适捐俸建造”的遗迹。
芹芳继妻宿氏
(芹芳,抡元次子,文生)宿氏,于归时翁姑已逝,虽薄物必祭,抚前室子应垣如己出。后生子应台甫五月而芹芳卒,时氏年二十七岁也。苦节坚贞,教子成立。迨长子应垣卒,其夫张氏年二十九岁,能孝其姑。乡里称之曰:“一门双节。”
荷芳
荷芳,抡元三子,郡庠生。与杨祖宪、乌竹芳等人修纂道光十一年《博平县志》(1831)。
芝芳妻傅氏
(芝芳,捷元三子)傅氏,青年夫没,矢志坚贞,抚孤成立,教诫綦严,远近族党莫不钦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