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浩,南宋政治家、词人。字直翁。明州鄞县(今浙江宁波)人。南宋绍兴十五年(1145)进士,由温州教授除太学正,升为国子博士。他向高宗建议立太子,以此受知于朝廷,绍兴三十二年孝宗即位,史浩任参知政事,推荐枢密院编修官陆游。隆兴元年(1163),拜尚书右仆射。
人物简介
史浩(1106~1194) 他首先辨赵鼎、李光无罪,又说岳飞久冤不白,应该为他们平反,恢复原有官爵,照顾他们的子孙。孝宗都依他建议办理。子史弥远、史弥坚。
人物故事
史浩政尚宽厚,有一次为了要救一个无罪而被判死刑的市民陆庆童,和皇帝争论起来,忿而辞职。后来孝宗提起陆庆童的案子,还表示后悔。史浩任职时推荐陆九渊、叶□等15人。孝宗即位后,以中书舍人迁翰林学士知制诰,拜右丞相。后请求辞职,除少傅,终以太保致仕。封魏国公。光宗即位(1189)后,进官太师,绍熙五年卒,封会稽郡王。宁宗即位(1194)后赠谥文惠。嘉定十四年(1221),追封为越王,配享孝宗庙庭。
史浩是宋代有名政治家,与其子史弥远,其孙史嵩之(史弥远之侄)三代为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