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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可法

2013年03月27日 | 阅读:547

 史可法(1601年~1645年),末政治家,军事统帅。字宪之,又字道邻,汉族,祥符人(今河南开封,祖籍顺天府大兴县(今北京),东汉溧阳侯史崇第四十九世裔孙,其师为左光斗。明南京兵部尚书东阁大学士,因抗清被俘,不屈而死,是我国著名的民族英雄。南明朝廷谥之忠靖。清高宗追谥忠正。其后人收其著作,编为《史忠正公集》。

生平

  崇祯元年(1628年)进士、东林党人。授西安府推官。历任户部员外郎,郎中。崇祯八年(1635年),随卢象升镇压各地农民起义。崇祯十年(1637年),被张国维推荐升任都御史,巡抚安庆,庐州,太平,池州及河南江西湖广部分府县。崇祯十四年(1641年)总督漕运,崇祯十六年(1643年)七月拜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崇祯十七年三月李自成攻占北京,弘光政权建立后,拜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时称“史阁部”。时议设刘泽清、刘良佐、高杰、黄得功江北四镇,以可法为兵部尚书,督师扬州。

  明朝此时处在清、顺两方面压力之下,史可法为首的诸臣,主要采取的策略是“联虏平寇”。希望能够借助清军的力量,首先剿灭李自成势力,再谋求後续打算。然而南明朝中却不能同仇敌忾,反而仍旧党争不断,文、武官员之间互相勾心斗角、争权夺利。东林党人与马士英、阮大铖之间的矛盾,以及姜曰广、高弘图、刘宗周等人的辞官,说明了明朝廷的无法齐心向外,也因此种下弘光朝败亡的原因。

  其实史可法还算是个有才能的人,南明朝廷也确实很想重用他。当福王刚刚在南京监国时,史可法确实被拜为首辅,但是由于马士英觉得自己拥立有功,却没被封首辅之位,于是煽动南京附近的军队哗变,逼迫福王即位封臣时将自己改封首辅,而史可法只落得个东阁大学士之职。而福王不重用史可法的另一原因,则是因为其父老福王乃万历之子,当时万历宠幸郑贵妃,欲改立老福王为太子,是东林党人全力阻挠此事才没能成功。现在的南京城中,东林党人以史可法地位最高,福王自然不会忘了这个缘故,因而也有意疏远他。种种原因导致了史可法的不得志。

  史可法后被马士英等人排挤,失势之後自请督师江北,前往扬州统筹刘泽清、刘良佐、高杰、黄得功等江北四镇军务机宜。然而,四镇因定策之功而飞扬跋扈,各据地自雄,史可法与朝廷皆无力管束。四镇尾大不掉、各自为政,致使明军非但无力进取,连抵抗清军南下皆不得要领。 

  弘光元年(1645年)正月,河南总兵许定国私通清朝,巡按陈潜夫和参政分巡睢阳道袁枢请四镇之一的高杰北上。弘光元年正月十二日夜,高杰在睢州故袁可。府第内被许定国害死,清军乘机南下。史可法闻讯长叹:“中原事不可图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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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可法

  弘光元年(1645年)四月,左良玉率数十万兵力,由武汉举兵东下,要清君侧,“除马阮”,马士英竟命史可法尽撤江防之兵以防左良玉。史可法只得兼程入援,抵燕子矶,以致淮防空虚。左良玉为黄得功所败,呕血而死,全军投降清朝;史可法奉命北返,此时盱眙降清,泗州城陷。史可法遂至扬州,继续抵抗清军的进攻。

  当年五月十日,多铎兵围扬州,史可法传檄诸镇发兵援救,刘泽清北遁淮安,仅刘肇基等少数兵至,防守见绌。此时多尔衮劝降,史可法致《复多尔衮书》拒绝投降。《复多尔衮书》:“今逆贼未服天诛,谍知卷上西秦,方图报复。此不独本朝不共戴天之恨,抑亦贵国除恶未尽之忧。伏乞坚同仇之谊,全始终之德;合师进讨,问罪秦中;共枭逆贼之头,以泄敷天之愤。则贵国义闻,炤耀千秋,本朝图报,惟力是视。”不卑不亢,流传万世 副将史德威史可法追随有年,可法收德威为义子,托以后事;二十四日清军以红衣大炮攻城。入夜扬州城破,史可法自刎,被众将拦住。众人拥下城楼,大呼曰:“我史督师也﹗”,多铎劝降,可法表示:“城亡与亡,我意已决,即碎尸万段,甘之如饴,但扬城百万生灵不可杀戮﹗”,后壮烈就义。因为攻城的清军遭到很大伤亡,心里恼恨,下令屠杀扬州百姓。屠杀延续了十天,死亡十七万人,史称“扬州十日”。史可法死后十二日,其遗体不知下落,隔年,史德威将其衣冠葬于扬州城天甯门外梅花岭。后来全祖望曾写《梅花岭记》描述此事。

  其实史可法的军事才能并不一定十分出众。后世有专家根据史料复原了当年多铎与史可法对阵南京的兵力分布图,发现史可法的兵力安排并不科学。当然这仅是一家之说。

  史可法的才能在南明朝廷里并不是非常突出,但历史将他推到了风口浪尖上。史之才,相对于堵胤锡、张煌言都逊色不少,并且他的政治敏感性和军事敏感性都十分欠缺(比如“联虏平寇”)。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史可法的忠诚与爱国,这一点甚至得到了敌人的认可。后清朝乾隆皇帝以其忠义,追谥忠正。史可法是左光斗的学生,方苞曾写《左忠毅公轶事》,述说史可法与其师左光斗之间的提携情感,自是铮铮铁骨、有血有泪。

史可法纪念馆

概述

  史可法纪念馆位于江苏省扬州市广储门外街24号,南临古城河,梅花岭畔。占地6000多平方米,现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史可法祠墓所在地,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史可法纪念馆是纪念明朝末年抗清民族英雄史可法的著名历史遗迹。

简介

  顺治二年(1645年)四月,南明兵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史可法在扬州就义,嗣子副将史德威寻遗体不得,乃葬其衣冠于梅花岭下。清初曾建祠于大东门外,后毁圮。

        乾隆年间于墓西侧建祠,并谥“忠正”。咸丰间毁于兵燹,同治九年(1870年)重建。1935年和1948年两度维修。现存建筑除遗墨厅、梅花仙馆外,大部为晚清所建。1949年后曾多次修缮,现为“史可法纪念馆”。史公祠位于扬州市史可法路南端梅花岭畔,是明末抗清英雄史可法的祠堂,内建史可法衣冠墓。墓前为“史可法纪念馆”,馆内陈列有史可法2米高的塑像和多幅史可法手 迹,以及其他一些珍贵的文物资料。

  祠墓均南向,大门临河,东墓西祠,并列通连。院正中为“飨堂”,堂前两边悬清张尔荩撰名联:“数点梅花亡国泪,二分明月故臣心”。堂内明间有云纹形梅花罩格,上悬“气壮山河”横匾。两边悬有清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吴熙载篆书的楹联:“生有自来文信国,死而后已武乡侯”。堂正中供奉1985年为纪念史可法殉难340周年而塑的史可法干漆夹像。飨堂后为史公衣冠墓,墓前有3门砖砌牌坊,上额“史忠正公墓”,与三面围墙形成墓域。墓地内银杏蔚秀,腊梅交柯,正中立表石墓碑,上镌“明督师兵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史可法之墓”。碑后墓台上有墓冢,封土高16

史可法衣冠墓

  史可法衣冠墓位于江苏省扬州市。史可法(1601年-1645年),字宪之,又字道邻,祥符人(今河南开封),明末政治家,军事家,华夏先烈。明崇祯十年七月至十二年夏(1637年-1639年),史可法任右金都御史,巡抚安庆、庐州、太平、池州四府及河南、湖广、江西邻近诸州、县,驻节六安州,与当时世居六安东乡的史姓有交往,追溯先祖原是同根,遂将可法分支归入六安史姓族谱系。清兵入关后,史可法曾主张与之议和,共讨李自成的农民军。后被马世英等人排挤,于是督师淮扬,竭力协调江北四镇将领,以抵御清兵。弘光元年(1645年),清豫亲王多铎兵围扬州,史可法拒绝投降,固守城池,后被攻破,壮烈牺牲。多铎因为攻城的清军遭到很大伤亡,遂下令屠杀扬州百姓。大屠杀延续了10天,史称“扬州十日”。史可法壮烈殉国后,其遗体不知下落,史姓将其生前穿过的袍子、帽、靴,用过的笏板,埋葬在此,并在史氏宗祠东宅建立“忠烈祠”。

责任编辑:百姓通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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