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滕满氏族谱续修
一、世系编写应以六二年谱草为基础,以九一年版本模式为标准,力求显现出时代性,科学性,鲜明性。使大家阅览一目了然。
二、凡在世系上名人员,男性女性均平等入谱,排列世系。男性凡成家者,应注明配某村某人之几女,某某名字样。凡满家女子出嫁者,应写明适某村、某人之几子某某名。
三、谱载男性凡迁居者,应注明迁徙时间、地点。殁者,应写明葬处。
四、凡失续者,被采方后,若世系清楚,应即刻将人员名单纳入本谱相应世系进行排列。凡对先辈世系模糊者,应先登记注册,而后有专人协调应安插的世系,再将失续人员名单进行插续相应世系。
五、有关世系排列,应先由下面操作,而后上面(即材料组)汇总。具体要求是:从九世祖以下(含九世祖)世系,确定专人组织人员,按小支依据九一年印刷的族谱原本为草本,进行排列续修。做到:原本有误者改,没名者增,草本世系纸张不足者添。笔迹一律用碳素硬笔,字体均以楷体为准。
六、关于各世系中的旁文解写法要求:除六二年以前的各支老谱上的旁文解。原样抄写外,对于现代人的旁文解的要求是:职务为县、团级以上者可以注明官职;学历为大专以上者可以注明学历。但叙言不得超过六十字。严禁在旁文解上写传记。
七、对于六二年以前,各支老谱上的诰封、公传、墓表、事略以及序言等文献,应以九一年族谱版本所选的内容为内容,确定专人核对老谱,照抄不误。因为上年的文献以古文众多,为了阅读方便,应力求略加标点,分清句逗。
八、为了清楚族人的分布,应将各小支的村庄,写于世系中的每页边缘。
九、关于序言撰写,应从全族推荐出二、三名文笔比较强者撰写,然后再由修谱委员会集体认可使用。
十、班辈起字,应以六二年合谱时,所起二十四字为基础,仿照四言格式,确定专人再续写三十六字。经过反复修改后,再由修谱委员会集体认可,方能载入谱册。
十一、此次族谱续修专设“艺文集“。号召全族广泛收集先辈们及现代人的诗文及艺术作品,整理后列入谱册“艺文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