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九器:现代版“捉放曹”抽了法治一耳光

2013年03月29日 | 阅读:751次 | 来源:百姓通谱网 | 关键词:

马九器(资深媒体人)

京剧里有出名戏,叫“捉放曹”,戏中曹操说出“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的话,陈宫幡然醒悟,弃曹而去。

现实中的“捉放曹”却又在重演,而且分明听得出“宁教我负天下法,休教天下法负我”的弦外音。

716日国土资源部公开了4起违法案件查处结果,其中安徽芜湖鸠江开发区管委会知法犯法、骗取批地,相关负责人受到行政处分。可几乎与此同时,多位受处分

官员已经暗度陈仓、神奇复出,就任新的领导岗位,甚至被问责的区建设局工作人员摇身一变,升任区土地规划局局长。

类似的“捉放曹”已经不是第一出,更不会是最后一出。2010年的国土资源部通报土地违法查处结果,四川省县级市资阳市政府违法批地受惩,时任市长段成武受处分调离市长岗位,仅仅一周,段就出任位高权重的上级市财政局局长。这样的案例近年来数不胜数。一边面对党纪国法、汹涌民意,举起法治大棒惩治,一边却又移花接木、瞒天过海,休假式疗养式沉寂后,闪电复出,有的地方甚至连平缓民怨、照顾法纪面子的时间都等不及,就赶紧让“违法乱纪官员”东山再起。

在这些层出不穷的“捉放曹”表演里,至少有两层羞辱,无论从常识还是规则而言,都无法容忍。

一层羞辱是法治规则在某些政府和官员眼中,不是敬畏恪守的天条,而是把玩利用的工具。对于政府官员领导干部违法乱纪的惩治,《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等多个法律规章都有相关问责规定,虽然在官员问责情形、复出程序等方面还缺乏统一详细的规范,但一些常识和原则应是底线:问责官员应在仕途上付出代价来为错误买单;应真诚对待舆论民意的心理预期;对知法犯法的政府机构和官员,应当从严执法,避免给社会造成“官官相护”的不良印象与质疑。但是,安徽芜湖的这起土地违法案件引出的复出事件,以及此前系列类似现象,不仅让民众产生诸多“执法从轻、选择执法”的疑惑,更引出“明为违法、实为贡献”的地方潜规则,使得明文规定的制度、法律失去应有的公信与尊严。

二层羞辱是政府的公共信用、公共形象,在某些地方政府眼中,还比不过财政的盘子、利益的圈子。以土地违法为例,地方政府部门公然造假欺骗,骗地骗钱,本质上还是“财政高于一切、GDP至上”作祟,只要能带来经济政绩、能为财政数字添砖加瓦,某些地方全然不顾制度的约束,扯下公共形象的制服。而在地方政治道德和潜规则下,扭曲反而大行其道:这样付出代价的官员才是有本事、有能力的官员,只要将民意糊弄一番、上级应付一阵,换个地方就会卷土重来——局部利益、圈子利益、地方利益大于政府公信、形象,这几乎已经是一种权力的变色和堕落。

“捉放曹”一再上演,仅仅就事论事地追查几个官员无济于事,唯有用法治的力量才能铲除丑剧上演的土壤。法治的力量,就是加快完善官员问责制度,将散落于多个法律、法规、规章的问责统一起来,细化和完善问责、复出程序。此外,宪法规定权力属于人民,那么对官员的问责和复出都涉及权力的剥夺、再分配,就必须将人大的监督与之紧密结合起来,让各级人大逐渐成为政府官员问责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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