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红武[1],女,汉族,1967年11月出生,浙江杭州人,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工程师。
编辑本段简历
1989年8月浙江省湖州市园林管理处技术科工作。
1991年5月浙江省湖州市园林管理处人民公园管理站站长。
1992年9月浙江省湖州市园林建设开发公司副经理。
劳红武
1994年1月浙江省湖州市花木公司经理。
1995年10月广东省珠海市园林管理处主任助理(外派)。
1996年1月浙江省湖州市园林绿化工程总公司副总经理。
1997年11月共青团浙江省湖州市委副书记、党组成员。
2000年4月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1年2月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2年9月中共浙江省安吉县副书记、代县长。
2003年5月中共浙江省安吉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4年10月金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选)、党组成员[2]。
2008年3月中共金华市委常委[3]、副市长。
2008年4月中共金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4]。
2012年2月中共浙江省金华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12年5月浙江省妇联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5]
2013年3月浙江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6]2012年8月31日金华市人民政府决定:免去劳红武的金华市行政学院院长职务。[7]编辑本段分工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物价、交通、公安、安全、司法、监察、法制、人事、统计、税务、国有资产管理、人民武装等方面工作。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公安局、安全局、司法局、监察局、人事局、国资委、地税局、交通局、统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法制办、国资公司、各驻外机构。联系法院、检察院、军分区、武警、信访局、国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