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洪义,男,1960年生,现任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1976年12月入伍,1979年12月复员当工人。1980年考入西北政法学院(现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系,1984年在西北政法学院取得法学学士学位, 1987年在西北政法学院获得法学硕士学位(法学理论专业),2002年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博士学位(法学理论专业)。1992年任西北政法学院副教授,1996年被破格聘为西北政法学院教授。曾任西北政法学院法理学教研室副主任、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所长等职务。2004年7月起担任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法学学科带头人,同年11月兼任华南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2003年兼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生导师,2006年兼任厦门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生导师。
曾先后前往香港城市大学(1999年)、罗马尼亚布加勒斯特大学(2001年)、香港大学与香港城市大学(2002年)、瑞典伦德大学(2003年)、日本北海道大学(2004年)、波兰克拉克夫大学(2007年)、德国德累斯顿大学(2007年)、比利时新鲁汶大学(2007年)、美国伊利诺伊大学(2008年)等地与著名高校法学院访问、培训或出席国际会议。
为学生开设的课程有:本科生的《法学入门》、《法律方法》与《法理学》;法学硕士研究生的《法学研究方法论》、《法学理论的基础与前沿》、《法学经典著作选读》、《比较法学》;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法理学专题》;法学博士研究生的《法学理论专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