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以平,字守衡,党玫之子。十四岁时已便聪慧过人,正德五年(公元1510年)考中举人,正德九年(公元1514年)登进士。历任户部主事、郎中、浙江参政右布政使,官终右副都御史。任职御史时,为铲除劣吏,直言劾奏,不徇私情。每与宦官不和,又不畏权势,党以平触犯权贵,年未五十便辞官归里,终年八十三岁。
在碑文中详实记载有党以平的仕途生涯。党以平系庚午亚元甲戌进士。初任户部广西清吏司员外郎,再任户部江西清吏司员外郎,三任户部广西清吏司员外郎,四任户部浙江清吏司郎中,五任户部云南清吏司郎中,六任浙江按察司副使,七任浙江布政使司佑参政,八任广西按察司按察使,九任浙江布政使司佑布政使;十任太仆寺卿,十一任太仆寺正卿,十二任都察院掌院佑副都御史兼摄都副元帅,诰授资善大夫,敕赐“忠孝两全”。
在明代初年,沿袭元朝旧制,设御史台,明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五月罢御史台,明洪武十五年改置都察院,为全国最高监察机关。设左右都御史,左右副都御史,左右佥都御史,所属有经历司、司务司、照磨所、司狱司。都察院下设浙江、河南、广西、山东、广东、广西、北平、陕西、山西、湖广、福建、江西、四川十二道监察御史。朝会纠仪,祭祀监礼。凡政事得失,军民利病,皆得直言无避。明代御史官职不高,但权利很大,职权行使,颇有雷厉风行之势,且权限范围极广,每一御史都有权对内外所有机构官员进行弹劾,并直接对皇帝负责。
党以平官宦生涯二十余载,勤政爱民,为官清廉,在封建王朝官吏中确为典范。据史料记载,当时,浙江温处军兵纪律松弛,工作混乱,皇上派党以平转任浙江军备副使,那里的官吏素知党以平为官清廉,没等到任,便闻风遁迹,混乱局面迅疾得以扭转。因浙江温处地处沿海,倭寇猖獗,民不聊生,平倭中一次生擒五百余名海贼,地方巡抚对党以平说:“我已将公之功劳列为头等上奏朝廷,以功绩,封为列侯。”党以平在全部审讯后方知确系被倭寇掠去的渔民,便全部释放回家。巡抚责问“这是何意”,党以平答曰:“他们都是无故的百姓,杀无辜以求赏,我不做伤天害理之事。”由此,可见党以平为官不徇私情,坚持正义。真所谓“不因善小而不为,不因恶小而为之”,道德情操可见一斑。
当时朝内奸相当道,宦官用事。正德皇帝宠臣江彬怀恨在心,暗中派人日夜对党以平进行监视,党以平置若罔闻,照常办理事务,使其一无所获。江彬又唆使正德家将朱乾带领六百余人直闯台基厂掠夺马革,党以平出面制止,使朱乾等人赤手空回。江彬指示朱乾私自将党以平关禁在豹房(皇帝游猎的地方),然后捏造罪名,面奏皇上,后经查证不实,才得释放。
党以平为官始终尽职尽责,一尘不染。钧州徽藩四世蒲成王载伦,横行不轨,为非作歹,将州人耿安之女鞭打致死并毁尸,耿安为女伸冤,无人敢接此案,党以平(时任都察御史)闻之面奏嘉靖皇帝,即派司礼太监和河南巡抚来禹,核实后废载伦为庶民,州人无不拍手称快。户部尚书亲公对党以平说:“你的才干强我十倍。”吏部商议调其任别职,户部尚书闻后,接连三次上书称“臣年事已高,户部之事,全靠斯人办理”,这才留任不调。吏部廖公想与之见面,党以平为避嫌坚辞不见。廖公对党以平更加器中说:“此人正直不阿,靠才干求上进,实在难得。”
因屡次触犯权贵,又不愿屈身于当时尔虞我诈的官场,党以平辞官归里,读书教子。家居三十余载,不曾向权贵通一字之信。太监黄锦,出差南方,路过钧州到党以平处,说皇上要启用他,待其回来时一起赴京。党以平没等太监回来,就离开了家,不与黄锦见面。他说:“这样刀锯之余,举荐天下贤才,连西汉司马子长都认为是耻辱。”有内外台谏(官名)上书22次之多,举荐党以平出来做官,均置若罔闻,不为动心,有朝中大臣书信劝他出山,他反致书劝人辞官早归。
党以平归故里后,蔬食布衣,俭约终身。居家之际,见次子饱食终日,无所用心,乃作《训子文》以明家教。其子读后很受启发,发奋读书,立志上进,后来也居御史,世人称“父子二都堂”。在明嘉靖《钧州志》上有党以平所作序言,笔底生花,文思犀利,言简意赅,所述所表准确清晰。
党以平83岁去世,神宗派大臣吊祭,祭喻有“乡称人瑞,国为典型”,极高地赞誉了党以平为官为民的品德和风范。后人为表彰党以平之功德,特在古钧台左侧建青石房一座,坊额上边刻有明神宗题词“大仆都宪”四字,以此告诫朝中大臣,应效仿党都堂为人风范。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亡;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追记禹州历史名人——党以平的生平事迹,旨在勉励世人,追踵古人,见贤思齐,无愧时代。